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708室,邮编:435100,电话:0714-876009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省、黄石市、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办公场所划定了专门的区域公开发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在大冶市政府官网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信息等情况进行了公开。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周,采取主流媒体宣传、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今年以来,共组织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6次,参加群众3000余人次,发放资料10万余份。联合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融媒体中心举办的2022年“安康杯”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9月份安全生产首单宣讲,获得市领导充分肯定。开通“大冶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应急管理动态简报、警示教育微视频、预警信息等共计320余条,向省、市各级媒体、网站投稿130余篇,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业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教育训练股、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和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会同市政府信息中心及市融媒体中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开设我局部门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一级栏目7个(包括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和依申请公开),二级栏目16个,完成各类信息收集及主动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安排,加强网站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对栏目更新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未发生重大舆情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处理行政许可132件,行政处罚66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局系统中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不足,需进一步提高。
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内容上突出我局政策文件、政策法规等重要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个栏目内容在不断完善,但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没有保障,从政务信息产生到收集的环节不够顺畅;二是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下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对接各个业务科室,提高时效性,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布;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2、2022年,收到政协提案1件,我局为牵头单位,办理专班多次主动上门会商,委员对我局办理落实工作表示满意。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规范性文件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核、清理并公示;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渠道、公开责任和公开对象;编制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对全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聚焦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重点领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