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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6    文章来源: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大冶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特向社会公布大冶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相关数据存在疑问,请与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0714—8726078;邮编:435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冶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重点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与“三公”经费、行使权力运行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手抓数量,一手抓质量,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信息公开工作,双管齐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发布了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信息等信息,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做好依法依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及时、合法。2022年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文件和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在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大冶市统一部署,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使得栏目更加合理化。适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公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加强内容发布的审核,督促相关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2022年我局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取得阶段性的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深入并长期坚持。

(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全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让政务信息公开成为全局工作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

改进措施: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务公开测评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立行立改。

(三)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不够

改进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项目资金使用、热点问题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同时,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汇总,并及时做好群众需求信息的公开工作。

相信通过以上几项措施的实施,我局下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会在新的一年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协办政协提案3件,办理过程和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