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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9    文章来源:大冶市统计局

2022年,大冶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条例、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统计局及时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有关统计信息的内容,2022年主动公开统计信息31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设置)和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统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在积极响应市优化办相关工作要求的同时,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的反映市统计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明确组织领导对政务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围绕重点领域、基础信息、统计解读、决策和执行。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大冶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统计局门户网站以及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统计信息,可以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市优化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监督审核,定期进行自查检查、总结回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大冶市统计局未发布新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大冶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大冶市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单位涉及的数据范围较广,更新较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统计数据信息情况更新速度未做到步伐一致;二是我局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太熟练,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未理解到位,导致信息公开滞后,且未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专人对接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尤其是主要经济指标和依申请公开数据,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二是在上级反馈我市相关经济数据后,要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数据,及时、准确、高效的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发布了“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统计信息1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条;无建议提案。

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2022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