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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日期:2022-03-02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注重“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我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依法治省会议精神和应勇书记讲话精神。印发了《新时代法治建设读本》,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按规定,每年年初将我市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本级党委、人大和黄石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通过大冶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调整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名单,进一步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大冶建设。2021年6月21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了我市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12月14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我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是突出示范创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法办发〔2021〕4号)要求,对照中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冶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并召开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牵领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体系标准》《大冶市2021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及时修改我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标准,制定《大冶市市直单位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和《大冶市乡镇(场)、街道、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2022年1月5日—11日,对全市75家单位、89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分,绝大部分单位考核分数均在90分以上,并顺利通过黄石市考核组对我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地考核。充分发挥考核促发展,考核促提高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合法审查,提升法治政府治理水平。

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大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严格把关。2021年以来,共审查涉法文件45件(含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框架类协议24件,向黄石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0件。

二是扎实开展系列文件清理。2021年,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9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件,失效规范性文件9件)。对政府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清查,清理出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共计709件(其中履行完毕的合同402件;尚在履行的合同297件;存在问题的有10件,主要以框架协议、项目投资合同的方式签订)。

三是着力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制定出台了《大冶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全面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环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并将行政决策与决策机关及决策领导的年度考核评价相挂钩。同时市司法局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常规列席部门,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以来,市司法局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35次,参加各类专题会议18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参考意见90余次。

四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专门制定了《大冶市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文件,强化对政府法律顾问的监管,全市49家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作用。

(三)坚持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落实“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我市除车管所、婚姻登记因场地限制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外,其余单位人员、事项已完成统一进驻。截至目前,我市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644项,共有161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市级、乡镇网办率均达到100%,百余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承诺。大力推进“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改革。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跨部门、跨层级“一窗通办”窗口25个,“一事联办”主题场景窗口20个,基本解决了办事群众一事跑多窗的难题。同时积极推进“跨域通办”、“就近办”。目前我市已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32项,“跨市通办”事项165项。我市已将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一级办理,在各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试行以来,共计为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相关业务5149件。建立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行“门口办”。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工作,开展“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模式先行区改革试点、“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为破解政务服务在中介服务上的“中梗阻”,我市依托“互联网+”,成立网上“中介超市”,中介超市服务零收费案例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批典型经验,为191个工业项目提供1074项中介服务,直接为企业减负6500多万元,平均为单个项目节约中介服务时间140天。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全市26家成员单位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培训会,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做细做实。2021年10月20日,以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对全市26家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共录入抽查事项452个,执法人员861个,抽查对象3734家,全市共开展年度抽查计划98次,联合抽查35次,检查企业1700余家。

三是着力开展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专门出台了《大冶法院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先行区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以“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府院联动”模式为蓝本,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自2020年以来,市法院通过持续深化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机制,化解企业不良债务39.66亿元,盘活企业不良资产19.13亿元,安置职工1500余人,盘活了市场资源,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市场活力。2021年9月27日,湖北高院发布《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典型案例(一)》,大冶法院办理的航宇鑫宝破产重整案入选其中。此案的成功审理,是大冶创新并推进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模式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对于深入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推动大冶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模板。

四是积极落实“清”“减”“降”工作。我市先后开展了关于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经清理,废止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1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涉及清理单位45家,经梳理汇总,证明事项清理总数为136项。同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38项。

五是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21年组织律师赴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帮助113家企业化解生产经营风险,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出具法律意见45份、审查合同140份、发布预警提示信息20条。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六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活动。2021年,我市以法院的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司法局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立施工图审查“豁免”清单、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中介超市”五个项目积极争创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对标先进地区的一流标准和创新做法,整合全市优势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实现突破和创新,五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均入选“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大冶样板”。

(四)坚持严格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大冶市“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名单、权责清单等行政执法信息6166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决定、执法年报等内容1.5万余条,其中7个工作日公示的达1.4万余条,20个工作日公示的达1000余条。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电子影像设备,确保执法行为次次有记录,执法案件桩桩可回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了《大冶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合法性前置审查,2021年来共审理重大行政决策35件。为充实法制审核队伍力量,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的标准,配置了160余名法制审核人员,为制度落实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出台了《大冶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要点》等文件。2021年7月6日-29日,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市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组成三个专项工作检查组,对我市14个乡镇(街办、场、高新区)和35家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实现了检查全覆盖,并出具了49份《专项检查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市7家乡镇、街道率先完成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人事、财政、政策倾斜,探索了“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有效化解大冶基层执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为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先后组织召开7次行政执法单位工作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各类专题培训会达490余场次。印发了《大冶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2021年10月16-17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大冶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共计34个行政执法单位107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通过率为83.77%。此次考试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编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首次不罚清单。2021年,我市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8个重点领域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由市司法局牵头,督促指导以上单位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大冶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五是有效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全面执行。2021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9件,公安机关立案案件45件。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五)坚持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是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印发《关于征求<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以“大冶普法”公众号为载体,发布“八五”普法规划征集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2021年9月14日,大冶市举行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标志我市“八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

二是开展丰富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开展2021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我市以司法局牵头成立的法律志愿服务宣讲团和法律志愿服务“帮帮团”走进全市各中小学进行法治宣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此项目也被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评为大冶市2021年度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218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2021年茗山乡彭晚村成功入选全国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我市陈贵镇刘家畈村、灵乡镇谈桥村均通过复核,继续保留“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利用法定节假日和法律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民法典》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解答疑难法律问题200余个。通过“大冶普法”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共发布81期普法内容,浏览人次达5000余次。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发展,建成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5个。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全市382个村(社区)已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实现村局法律顾问聘请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2021年,市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6件,提供法律咨询9140件,大大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不断完善公证服务工作。2021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58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485件,涉外公证70件,查询函公证25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无错证、假证发生。

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托大冶市人民调解中心,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不断提升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94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82个。现已经成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全市综治中心受理案件1388件,调解成功1113件,调解标的款6356.1万元;市矛盾调解中心受理案件45件,调解成功45件,调解标的款1892万元。

(六)坚持行政监督,规范法治政府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1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92件,办复率达100%,人民满意率达100%;办理政协提案67件,办复率达100%,人民满意率达97%。二是强化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行政诉讼案件107件。市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现对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已全部录入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2021年5月28日,我市设立首个基层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打通了复议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2021年12月17日组织开展了我市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三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2021年以来共组织对16家单位17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一个街办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共实施审计项目153个,查出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5907.68万元,向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4条。四是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印发了《大冶市12345公共热线管理办法》《大冶市12345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了工单督办机制、月度通报机制等规范性制度,确保12345平台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强与“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对接,建立双向派单机制,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得到最快速最合理的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年以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强、部分执法单位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相对薄弱等问题和困难。2022年,我市将全面落实《大冶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二是强化调研督查,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突出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是强化重大决策监管,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增强报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以标准促规范、抓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工作。

六是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复议应诉责任清单,强化矛盾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是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渠道。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扩大参与度和影响力,打造具有大冶特色的“八五”普法宣传新模式。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