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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中央残疾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07-04    文章来源:大冶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鄂财社发〔2020〕108鄂财社发〔2021〕27号鄂财社发〔2021〕46号文,我市收到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35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12号文,我市收到省级残疾人补助经费355万元。以上资金均已全部拨付使用,其中:残疾人康复(含儿童康复救助、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519万元、残疾人培训创业32万元、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7万元、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3万、残疾人托养服务29万元。

现对各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政策办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74日至2022710日,共七天。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冶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714-8843219

通讯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110号

附件:

1.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相关政策文件

2.2021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公示表

大冶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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