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大冶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
附件:大冶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大冶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大冶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
附件:大冶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大冶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