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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防贫保”2021年(第四批)救助对象及“一事一议”救助对象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12-23    文章来源: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商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作用健全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我市制定《大冶市“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经各行业部门预警筛查和乡镇村申报,中国太保财险公司大冶支公司入户调查,市防贫办公室审核评议共审定刘仁八镇邹宇琛2户困难家庭我市2021防贫保第四批救助拟赔对象。另通过医保局、卫健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行业部门召开“一事一议”联审会议决定对大箕铺镇吴永孟12户困难家庭进行救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23—2021年1230日。

如对救助拟赔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14—8715819

联系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五楼

附件:大冶市“防贫保”2021年(第批)救助对象“一事一议”救助对象名单

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