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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发表日期:2024-02-02    文章来源: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

2、统筹、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协调市域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活动。

3、查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城市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运输辅助业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4、查处公路路政(含超限治理)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5、查处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查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组织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10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10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综合股、政策法规股、应急保障股、财务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栖儒桥治超站。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3282.18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2.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8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4人,新进3人,同时取消不可预见费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单位增加了一个项目(将检测中心运营经费135万元由代编预算调整至年度部门预算当中)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68万元、占总支出的84.48%,项目支出509.5万元、占总支出的15.52%。

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8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277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6万元,下降2.82%,主要是职工退休4人,新进3人,同时取消不可预见费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5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万元,增长36.05%,主要是将检测中心运营经费由代编预算调整至年度部门预算当中。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332.41万元,较上年减少75.55万元,下降3.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转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万元,较上年减少12.28万元,下降7.3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人均公用经费压减标准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47万元,较上年增加8.23万元,增长3.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4名所致。

(4)资本性支出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用纸上年度已购置充足,本年度不再购置导致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509.5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增长36.05%,主要原因是将检测中心运营经费由代编预算调整至年度部门预算当中。本部门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拖车费、停车费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扣留违法违规车辆强制拖移及停车场停车费等方面开支。

(2)打击非法运营工作经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8万元,职工加班、误餐等费用12万元,执法事故处理费用8万、文明创建及驻点村包保支出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4台执法车辆费用)12万。交通稽查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差额补贴25人*2万元/人/年=50万。

(3)货车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经费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执法设备设施、保障工作专班日常运转、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治超政策宣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开支。

(4)交通稽查以钱养事人员经费项目87.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工资福利方面开支,交通稽查“以钱养事”人员安排经费87.5万(25人*3.5万/年/人)。

(5)检测中心运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车辆检测设备维修保养及日常办公等方面开支。

(6)安全执法工作经费项目8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法规宣传、违法行为整治、保障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费等方面开支。其中45万元为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62.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万元,下降7.39%,主要是因为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人均公用经费压减所致。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2万元、咨询费6万元、水电费12万、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3.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32.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54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1.71%,主要原因是单位其他车辆数量增加,导致汽油费和修理费用预算增加所致。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9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购置方面支出。

二是服务类45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保养等方面支出。

三是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项目预算100万元。

打击非法运营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8万元,职工加班、误餐等费用12万元,执法事故处理费用8万、文明创建及驻点村包保支出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4台执法车辆费用)12万。交通稽查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差额补贴25人*2万元/人/年=50万。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维护我市客运市场程序,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维护正规出租车的合法权益。

质量指标:规范出租车营运合法市场。

产出指标:整治非法营运车辆≥100台/年。

效益指标:提高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