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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

发表日期:2024-02-02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大冶市司法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司法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司法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配合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者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协调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与培训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市司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合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8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4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8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法治建设调研督查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4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大冶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冶市社区矫正局(行政单位)、大冶市公证处、法律顾问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司法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2,386.04万元(4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司法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司法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收入2,38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6.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司法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收入2,38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01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新增行政复议“一链三环”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司法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支出2,38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19万元、占总支出的84.42%,项目支出371.85万元、占总支出的15.58%。

大冶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01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2,01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1万元,增长0.42%,主要是新增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37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5万元增长12.9%,主要是新增行政复议“一链三环”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616.99万元,较增加16.0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晋级晋档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7.87万元,较减少17.89万元,下降6.9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3万元,较增加6.89万元,增长4.6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3.50万元,较减少1.5万元,下降30.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371.85万元,较年增加42.5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复议“一链三环”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法治宣传教育经费88.0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市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2)社区矫正经费56.73万元。主要用于服务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

3)法治大冶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等。

4)法律援助经费65.1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律师值班补助等。

5)行政复议经费7.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工作等。

6)行政复议“一链三环”经费42.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行政复议局等。

7)行政诉讼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等。

8)以钱养事人员经费80.50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241.37万元,比上年减少14.39万元,下降5.63%,主要是因为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18.46万、邮电费16.06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2.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4.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70万元、工会经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8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4.83%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3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公用经费开支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93.75%,主要原因是配套办公设备设施购置、业务用房施工等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减少。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2万元,主要是复印纸等方面支出

二是服务类0万元。

三是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8个,项目预算371.85万元。

1、法治宣传教育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88.0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市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成本指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88万元。

产出指标:开展法治宣传数>12次;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每月按时开展普法活动(定性)。

效益指标: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定性)。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度≥90%。

2、社区矫正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56.73万元。主要用于服务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构建特殊人群管控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成本指标: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6.73万元。

产出指标:社区矫正培训参与率≥90%;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率=0。

效益指标: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2%。

3、法治大冶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突出主线,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

成本指标:法治大冶工作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开展法治督查≥4次;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支持度≥90%;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90%。

4、法律援助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65.1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律师值班补助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突出主题,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成本指标:法律援助工作经费65.12万元。

产出指标: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90%;法律援助案件投诉率≤3%。

满意度指标: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90%。

5、行政复议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工作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成本指标:行政复议工作经费7.00万元。

产出指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2人;服务对象满意度≥90%;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90%。

效益指标:有效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定性)。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6、行政复议“一链三环”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行政争议全链条全方位实质性化解。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突出主线,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成本指标:平均办理每件案件成本0.25万元

产出指标:行政争议调解案件数170件;行政争议调解率≥50%;行政争议调解最长期限≤60天。

效益指标: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推动行政争议全链条全方位实质性化解(定性)。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7、行政诉讼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成本指标:行政诉讼工作经费12.00万元。

产出指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0%;服务对象满意度≥90%。

效益指标: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定性)。

8、以钱养事人员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80.50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增强我局人员力量,提高办事效率。

成本指标:以钱养事人员经费80.50万元。

产出指标:人员数量23人;职工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司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