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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发表日期:2022-04-11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复查、评选迎检、资料申报、网上申报、工作通报等工作;负责常态化督办、考核、通报全市全市各部门、单位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负责指导、督办、通报全市各责任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2、统筹、协调、推进卫生、森林、园林、生态等其他城市创建的综合协调、宣传教育、督办督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3、统筹、协调开展大冶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牵头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督办、考核各文明实践所(站)新时代文明实践;负责督办、考核各文明学院、分院、教学点的文明宣传及教育工作。

4、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及其他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总结、对上对外宣传、推广、推介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1个一级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一)机构情况  

据市委办公室印发冶办文[2019]56号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综合创建股、督查考核股、档案资料股、新时代文明实践股、城乡创建股,为市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4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其中正职6名,副职3名)。到2021年9月底止,现有在职在编职工38名(正科1名、副科4名、科员33名)。 

大冶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内设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1

办公室(政工股)

2

综合创建股

3

督查考核股

4

档案资料股

5

新时代文明实践股

6

城乡创建股

第二部分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75.22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减少96.14万元,下降10.9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75.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5.22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减少96.14万元,下降10.98%。其中:基本支出639.22万元,占总支出的73.04%;项目支出236.00万元,占总支出的26.96%。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5.22万元,较2021年减少96.14万元,减幅10.9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9.22万元,较2021年减少2.14万元,减幅0.33%;项目支出236.00万元,较2021年减少94.00万元,减幅39.83%。

按经济分类分: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549.69万元,较2021年减少7.4万元,减幅1.35%。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异动及新增加退休人员,因此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83.99万元,较2021年减少0.28万元,减幅0.3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异动及新增加退休人员,因此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万元,较2021年增加5.54万元,增幅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奖励性补助,因此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236.00万元,较2021年减少9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支出减少100万元,而2022年新增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万元。我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文明创建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等。

2、创建文明群众主体奖20万元。主要用于激励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等。

3、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实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活动等。

4、禁鞭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禁鞭宣传广告牌、印发相关禁鞭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

5、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83.99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0.33%,主要是因为2021年人员变动及新增加退休人员,因此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2.05万元、印刷费0.38万元、水电费2.74万、邮电费3.42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03万元、差旅费7.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护费0.34万元、会议费4.22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3.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10.04万元,包括:货物类3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80.04万元。

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具体分布为:

(一)基本支出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4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文明创建专项工作经费39万元,其中邮电费12万元(文明创建彩信及信息费)、印刷费21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信息化监控管理服务)。

2、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经费67.04万元,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平台网络建设维护费20.04万元、印刷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42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万元,较2021年增加1.2万元,增幅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2021年增加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未列入公务接待经费,因此比上年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度持平,故该表为空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236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6.96%。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见附件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