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
一、决算报告
关于大冶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情况说明
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023年财政决算公开表格
一、决算报告
关于大冶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31日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大冶市财政局局长 纪宏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及各项决议,全面做好稳增长、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我市全地域财政总收入完成1,007,124万元,同比增长1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0,300万元,同比增长17.8%。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07,160万元,占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的100.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5,822万元,占预算的10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9,753万元,占预算的96.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总计997,03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5,8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0,67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7,3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5,262万元,调入资金17,916万元。
支出方总计997,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9,7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5,76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3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9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65,040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在办理2023年财政体制结算时,省财政厅对我市部分结算项目决算数作出调整,分别是:
收入方增加39,515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9,51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6,0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420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20,000万元。
支出方增加39,515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上解上级支出净增加1,359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减少2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增加1,379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76万元;
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增加38,3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0,709万元,占预算的58.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6,477万元,占预算的68.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总计726,4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0,7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9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5,4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788万元,调入资金6,860万元。
支出方总计726,4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6,47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1,121万元,调出资金16,384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92,462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收入方和支出方存在部分变动,分别是:
收入方增加382万元,变动项目为: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82万元。
支出方增加382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2,95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92,956万元;
其他支出减少92,956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减少1万元;
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增加38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551万元,占预算的99.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443万元,占预算的46.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总计7,36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31万元;
支出方总计7,36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43万元,调出资金1,532万元,年终结余3,388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收入方和支出方存在部分变动,分别是:
收入方增加20万元,变动项目为: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万元。
支出方增加20万元,变动项目为:
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增加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1,346万元,占预算的193.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0,194万元,占预算的176.1%。上年结余246,4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7,583万元。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总收入增加244,270万元,总支出增加235,8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增加8,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数时,省财政厅未向市县下发省级和黄石统筹的四项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等相关数据。
社会保险基金具体项目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201,137万元,当年支出207,837万元,上年结余57,8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16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8,007万元,当年支出33,135万元,上年结余123,2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8,10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94,348万元,当年支出71,943万元,上年结余-83,6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219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01,956万元,当年支出102,120万元,上年结余88,1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8,008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43,541万元,当年支出144,903万元,上年结余58,0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713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入6,217万元,当年支出4,087万元,上年结余-2,1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0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6,140万元,当年支出6,133万元,上年结余4,8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18万元。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51,19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22万元,增长26.1%。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8,82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2,367万元。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政府债券资金402,85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39万元,增长5.7%。其中:新增债券348,113万元(一般债券40,367万元,专项债券307,746万元),再融资债券54,738万元(一般债券46,991万元,专项债券7,747万元)。
2023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00,290万元,占限额的96.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7,94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32,347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末,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9,471万元,2023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9万元,2023年末余额34,55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5,079万元。
(六)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财税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精准落实政策,在推动经济发展上加力度。2023年我市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6.6%,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预算收支运行稳中向好。一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32,100万元,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额106,668万元,办理“政采贷”融资16,011万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减负降压”;新增无申请兑现政策7项,为1245家企业兑现奖补资金7,136万元,实现惠企利民资金直达快享。二是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拨付购房补贴5,500万元,全力提振住房消费;拨付“惠购湖北”消费券资金569万元,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引导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652万元,推进消费助农兴农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拨付科技十八条奖补资金3,893万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拨付技改资金3,911万元,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拨付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235万元,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企业扩量提质。四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拨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扶持资金3,299万元,支持低碳环保产业、绿色矿业发展;拨付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及其他环保类资金6,027万元,以绿色低碳赋能高质量发展。
2.守牢“三保”底线,在改善民生福祉上增温度。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551,300万元,同比增长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一是全力以赴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预算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拨付、风险优先化解,全年拨付“三保”资金349,724万元,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大重点农业产业链产业化发展资金11,304万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共同缔造“以奖代补”机制,统筹整合各单位项目资金2,260万元,推进40个试点项目建设;拨付14,483万元用于棚改、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四是持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高龄津贴等各类救助补助资金19,300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创业担保贴息、培训补贴5,920万元,稳定和扩大就业。五是积极发展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加大教育事业财政投入,全年拨付教育支出145,537万元,同比增长11.8%,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县市建设,推动教育全域优质发展。六是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投入财政资金22,098万元,支持人民医院提档升级、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助力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甲医院,补齐公共卫生设施短板,提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七是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投入17,077万元,支持铜绿山古铜矿遗址新馆、鄂王城、龙凤山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拨付音乐节、半程马拉松等重大文体活动资金1,260万元,让群众共享文体事业发展成果。
3.提高治理效能,在深化管理改革上提速度。聚焦聚力改革重点,全力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创新。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完成7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央企、省企与我市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合作;初步建立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二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零突破,建立大冶市政府采购专办员工作制度,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先行区,在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荣获“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三是持续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着力提升数字化预算管理水平;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简化收费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四是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及时拨付直达资金113,163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的政策效应;高质量完成评审工程预(结)算项目119个,审减投资额35,800万元,核减率达17.8%。
4.强化监督管理,在防范化解风险上延深度。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用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一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发行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超100,000万元,全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超130,000万元,有序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优化地方债务结构。二是提升财政监督管理能力。强化“互联网+监督”,督促整改问题276条;持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成果,纠正基本信息数据23875条;开展减税降费、基层“三保”、“三公”经费等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三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清理闲置资产和低效存量资产2,230,400万元注入市属国有公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2023年累计收益1,802万元。四是自觉接受审查监督。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依法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抓好审议意见整改;按照法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督促部门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新春第一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504,4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以下简称“占预算”)58.1%,同比增长12.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8,188万元,占预算的60.3%,同比增长15.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04,981万元,占预算的53.7%,同比增长8.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61万元,占预算的55.1%。分功能科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48万元,占预算的45.5%;
公共安全支出17,287万元,占预算的55.4%;
教育支出75,256万元,占预算的48.3%;
科学技术支出6,861万元,占预算的34.8%;
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6,237万元,占预算的5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64万元,占预算的36.4%;
卫生健康支出17,970万元,占预算的51.5%;
节能环保支出6,099万元,占预算的60.6%;
城乡社区支出46,844万元,占预算的56.7%;
农林水支出62,695万元,占预算的85.9%;
交通运输支出20,055万元,占预算的86.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377万元,占预算的151.4%;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863万元,占预算的59.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525万元,占预算的68.2%;
住房保障支出8,642万元,占预算的11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66万元,占预算的112.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91万元,占预算的80.2%;
债务付息支出11,123万元,占预算的6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2,109万元,占预算的3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4,062万元,占预算的31.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570万元,占预算的57.0%。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8,580万元,占预算的48.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差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总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不列入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无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3万元,占预算的35.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25,316万元,占预算的36.7%,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004万元,占预算的49.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645万元,占预算的23.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284万元,占预算的41.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9,183万元,占预算的53.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788万元,占预算的9.1%;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69万元,占预算的50.6%;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43万元,占预算的52.2%。
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66,765万元,占预算的46.6%,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313万元,占预算的46.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523万元,占预算的46.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258万元,占预算的48.5%;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082万元,占预算的55.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196万元,占预算的39.5%;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92万元,占预算的58.6%;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01万元,占预算的34.3%。
(二)财政运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税部门深刻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收入实现高基数下的稳步增长;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攻坚克难,奋力夺取财政收入“双过半”。今年以来,受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房地产持续下行、冻雨恶劣天气等因素影响,我市水泥、钢铁、铝型材等重点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税收贡献下降明显。在此情况下,全市各收入征管部门落实有力措施,有效推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5.8%,超额完成财政收入“双过半”目标任务。一是精准精细管理。加大风控管理和监督力度,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充分运用财源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成果和税务风险管理平台,查找征管风险点,实时监控税收征管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实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加强“三资”盘活。整合全市特许经营权等有效资源,加快挂牌出让,上半年入库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收益37,600万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全市各单位深入梳理上级政策,积极储备各类项目,加大向上沟通力度,上半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2,1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2.9%;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0,6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69.6%。
2.多措并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在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中的积极作用。一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为9家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17,373万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为18家企业拨付“无申请兑现”资金640万元,更多惠企利民资金实现免申即享;完成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额259,953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总额的98.0%,新增“政采贷”融资33,497万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各项政策;拨付“四补”机制专项资金1,531万元,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二是持续加快科技创新。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拨付科技创新专项奖补资金729万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915万元,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催生先进生产力质态。三是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拨付购房补贴5,520万元,助力房地产市场起稳回升;全市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64万元,推动消费助农兴农;拨付品牌保护经费340万元,保护行业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倾情倾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始终将民生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292,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拨付乡村振兴四级衔接资金5,12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低温冻害农业设施救灾资金1,088万元,减轻农户因灾损失,加快恢复农业生产;拨付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908万元、五大产业链扶持资金1,229万元支持农业产业融合,提升农业品牌质量,推进绿色农业发展。二是持续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共同缔造“以奖代补”机制,拨付共同缔造基层治理专项资金1,183万元,发挥“以奖代补”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拨付和美乡村试点建设资金2,0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770万元,提高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力度。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1,20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998万元,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0,23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474万元、高龄津贴786万元,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兜底保障;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085万元,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四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拨付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薄弱环节能力提升资金3,885万元,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拨付各类学生补助612万元,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及时拨付教育系统人员工资50,684万元、比较绩效工资12,203万元,保障教师队伍稳定;拨付各学校公用经费6,558万元,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五是深入推进健康大冶行动。拨付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项目建设资金1,498万元、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债券资金1,400万元、医技康复楼建设债券资金400万元,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2,100万元,拨付基本药物补助资金790万元,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基础。六是促进文体旅健康繁荣发展。拨付铜绿山四方塘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经费和安防改造升级等经费918万元,加强文化遗址保护;拨付鄂王城安防工程资金293万元,推动旅游全域发展。
4.树牢思想,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充分认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从严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强化内控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控预算,严控一般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2024年部门预算审减非刚性支出项目121个,审减资金7,673万元;除教育部门外,各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从2024年起按照15%的比例压减,同时强化“三公”经费和资金、资产管理,化“零钱”为“整钱”,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重大决策、民生领域等项目。二是压责任,加力绩效监督。将绩效管理要求贯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发挥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的引导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市直各预算单位对543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11,106万元;筛选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20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00,737万元。三是夯基础,完善财会监督。健全我市财会监督联通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印发《大冶市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机制工作办法的通知》,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落地见效,上半年我市“互联网+监督”核查上报问题191条。四是严流程,强化投资评审。从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严控建设成本,上半年,市本级完成各类项目评审65个,与送审金额相比核减28,400万元,核减率16.3%。
5.深化改革,开辟经济发展新动力源。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财政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以国有“三资”为基础、以有效债务为锚定的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形成新的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积极应对当前困难挑战。目前已完成国有“三资”盘点、“一账一表”编制和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看,我市经济运行稳进向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依然处于“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运行更趋紧平衡”形势,大财政体系建设、综合绩效改革等重点改革任重而道远,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和落实。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大冶奋进全国50强的决战决胜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下半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和本次会议要求,落实市委部署安排,继续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力做好“科学生财、创新聚财、精明理财、高效用财、勤廉管财”大文章。
1.把握核心,实现收入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一是抓好收入组织核心。全力做大收入“蛋糕”,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下半年收入计划,紧紧围绕年初预期目标组织收入,落实非税收入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压实执收部门职责,强化调度,全力挖潜增收,提升收入质量,确保超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二是抓好财源建设核心。支持“招商选资”行动,树立“亩产论英雄”理念,积极培育新兴财源,不断优化财源布局结构。抓实“服务企业行动”,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壮大存量财源。三是抓好向上争取核心。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政策和战略部署,抢抓增发国债、专项债机遇,结合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谋划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提升对上争取质效,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增加可用财力。
2.锚定目标,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形势。一是打好政策“组合拳”。统筹运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绿色、智能化转型升级,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用好政策“工具箱”。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重点发挥应急转贷、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打造人才“蓄水池”。落实落细《关于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大人才培育力度,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高质量发展。
3.加大投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一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文化、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做好青龙山公园提档升级、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中小学改扩建、和美乡村建设等民生10件实事资金保障,把有限的宝贵资金用在发展关键点、民生紧要处。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加快完善“一老一小”多元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是推动共同缔造扩面提质。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为重点,稳步推进共同缔造扩面提质工作,在2024年底实现村(社区)共同缔造试点全覆盖。
4.坚守底线,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三保”支出绩效管理,扛稳“三保”支出责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落实“保工资”专户专调和全流程监测机制,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地方债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全口径债务纳入债务系统管控,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按照“谁举债、谁偿还”原则,压实国有企业隐性债务和经营债务化解责任,确保债务风险可控。三是构建完善监督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巡查检查定期沟通配合工作机制。
5.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推动大财政改革。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加快落实大财政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国有“三资”盘点和“一账一表”编制工作,完善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有效投资﹣新的有效资产”良性循环,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国企功能化、专业化整合,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突出主责主业、注重国企功能、聚焦创新发展。三是持续推进综合绩效管理改革。加强财政支出全链条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重点领域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大冶建市30周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在下半年工作中继续弘扬“匠心图强、劲无止境”的大冶精神,接续奋斗、砥砺前行,为大冶“走在全省前列、冲刺全国五十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大冶篇章”做出更多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情况说明
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7067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36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319万元。
我市无对下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特此说明。
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现就2023年我市政府债务情况说明如下: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511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882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2367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4002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7943元,为限额的91.8%;专项债务余额832347万元,为限额的100%。
全年我市收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811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0367万元,专项债券307746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老旧小区改造、棚改等民生项目。
全年我市收到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54738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6991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747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市各部门继续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据统计,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支出1357.3万元,比年初预算1496.5万元减少13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共计出国团队0次,出国人次0人。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与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境公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8.1万元,与年初预算1326.5万元相比减少1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3.6万元,较年初预算220万元减少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5万元,较年初预算1106.5万元比减少10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均较预算数减少,是大冶市预算单位坚持过紧日子的成果。
3、公务接待费149.2万元,与预算170万元相比减少20.8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2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下降4.1万元,是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习惯过紧日子的体现。
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末,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9,471万元,2023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9万元,2023年末余额34,55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5,079万元。
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覆盖的扩围增面和全过程的提质增效。
一、2023年工作总结。
1、2023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准备材料、梳理数据,并按时提交考核资料,通过市州审核、交叉审核和省级考核综合评定,大冶市获得“优秀”等级,省厅下达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激励性资金159万元。
2、2023年大冶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由于乡镇和市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不同,今年特将高新区、乡镇(场、街道)与市直部门的评分指标分开设置,合理化评分标准。待全市考核通知下发后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确定后报送市考核办。
3、2024年事前绩效评估。随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对市直预算单位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单位提交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经主管部门及业务股室审核通过、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股确认后扫描存档。
4、2023年绩效目标。坚持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四个同步,即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全市共编报绩效目标项目1080个,金额85691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063个,金额46410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9个,金额653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个,金额3545万元;社保基金项目7个,金额323875.77万元;完成77家一级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
5、2023年绩效评价。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计划评价项目526个,金额670615.13万元。其中:自评项目508个,金额589447.96万元,占评价总额的87.90%;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8个,其中包含2个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项目,涉及金额81167.18万元。实际完成评价项目562个,金额802252.75万元,其中:自评项目545个,金额722761.07万元,占评价总额的90.10%;实际完成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7个,涉及金额79491.68万元;完成88家市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金额306859.47万元。由于市教育局及政数局已纳入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范围,今年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市直单位88家,比上年数量减少2家。自评报告电子版已全部审核归档,纸质档已收齐并装订成册。
6、预算绩效管理培训。2023年共开展5次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近300人。3月16日,在市财政局9楼成功举办第一期“财政大讲堂”: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特邀请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领导及第三方机构人员来冶指导培训,会上主要解读了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并对绩效目标设计及绩效自评实务进行的细致教学讲解。7月19日在市财政局举办2023年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布置暨培训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湖北省省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介绍了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情况并明确了工作要求。计划10月份开展财政再评价工作布置暨培训会。9月18日、11月10日作为陈贵镇、还地桥镇的综合业务培训内容之一,为基层工作人员讲述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评价实操,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12月27日组织国库决算培训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对新发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做了整体介绍和细节说明。
7、实施项目绩效监控。2023年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监控,采取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进行。9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市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冶财〔2023〕41号),选择53个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民生类项目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重点跟踪监控,金额344568.0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金额452257万元的76.19%。所有项目绩效监控报告均已提交。
8、绩效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绩效目标已随同部门预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涉及市直单位131家,涉及项目金额107602.69万元。2022年度绩效评价公开已于9月份布置给各单位,由单位随同部门决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已于12月通过市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版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9、重点评价后续工作。共完成17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剩余一个项目存在进度缓慢、资金暂未支出使用的情况,因此不在本年度进行重点评价。后续工作一是评价结果反馈。针对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通知书》进行整改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评价机构对单位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报告书进行审核,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已报送人大、市政府;二是重点评价报告评审。委托专业的未参与评价过程的第三方机构审查评价报告,目前评审工作已完成,正式评分评级报告已提交,评审结果于今日大冶新闻平台及市政府网站公开,后续将根据评分评级结果进行质量评定付费。
10、财政再评价工作。1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冶财〔2022〕51号),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方式,委托武汉中昌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选取的10个项目开展财政再评价,涉及单位自评金额11018.43万元,目前所有报告均已提交。根据财政再评价结果,对绩效自评结果与财政再评价情况差异较大或绩效较差的部门单位,将从严、从紧安排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单位进行绩效问责。
11、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提升部门整体绩效水平,以省厅文件为参照,结合本级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冶市市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冶财〔2023〕56号),并已在2024年预算编制时予以应用。
12、信息化建设。一是配合省厅完成系统绩效管理模块嵌入使用,整理汇总单位意见及相关问题及时反馈工程师,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二是推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单位撰写上传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严格把关各业务股室的送审项目并及时审核,对绩效目标指标表、事前评估填报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反馈并在系统退回,督促单位修改并重新提交。
13、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报道。今年共发布7篇宣传报道,其中国家级稿件1篇,省级稿件2篇、县级稿件4篇,利用《荆楚网》《今日大冶》等官方媒体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进一步促进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深化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社会监督。
14、2023年结果应用工作。根据各绩效管理主体单位的自评、重点评价结果,总结各部门单位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等情况,并应用于2024年预算编制中调整预算安排,削减冗余且不必要的开支。
二、2024年工作计划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积极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进一步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制度执行,收集各方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强化系列制度执行。二是稳步推进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借助财政部、省厅发布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全面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绩效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将建设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作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的“突破口”,探索构建符合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需要、科学性、实际性、兼容性皆具的预算绩效指标库。三是提升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对标对表省厅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响应、严格执行,及时反馈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促进财政治理数字化转型。四是深入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促进事前绩效评估常态化,不断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等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研究探索将部门整体评价纳入财政重点评价,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实现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机衔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将有价值、可借鉴的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上,将绩效评价反馈于实际工作中,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市重点要集中精力做好七项具体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规模、多批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特别加强单位对事前绩效评估的认识;二是着眼绩效工作创新,以新形式、新活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三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系统完整的绩效指标库;四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绩效管理模块功能嵌入使用;五是加强第三方机构业务监督,实地深入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提升报告质量;六是加强对市直、乡镇(场、街道)的工作督导和考核,提高市直、乡镇(场、街道)绩效管理意识;七是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向省厅及其他优秀市县交流工作经验、学习其亮点工作举措,补短板、固优势,改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