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
一、决算报告
关于大冶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情况说明
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022年财政决算公开表格
关于大冶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
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7月27日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大冶市财政局局长 吴著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以“八大行动”为主要抓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我市全地域(含黄金山托管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41,337万元,同比下降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9,509万元,同比增长1.1%。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含黄金山托管区),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87,029万元,占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的9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8,185万元,占预算的9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8,698万元,占预算的93.5%。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总计1,009,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8,1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3,91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4,4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1,104万元,调入资金90,2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3万元。
支出方总计1,009,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6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5,90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3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5,262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在办理2022年财政体制结算时,省财政厅对我市部分结算项目决算数作出调整,分别是:
收入方增加20,351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净增加185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减少972万元,非税收入增加1,157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6,47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4,5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940万元;
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820万元;
调入资金净增加4,11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增加9,177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减少5,067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3,237万元。
支出方增加20,351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8,618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净增加34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减少219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增加565万元;
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966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497万元;
年终结余减少18,07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92,302万元,占预算的91.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02,185万元,占预算的96.4%。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总计1,203,8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92,3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79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6,7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798万元,调入资金9,014万元。
支出方总计1,203,8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002,18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4,605万元,调出资金90,28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6,788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执行数相比,收入方和支出方存在部分变动,分别是:
收入方增加20,088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净增加6,47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增加6,448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增加3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减少1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776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860万元;
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1,786万元;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增加1,174万元;
调入资金增加9,014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万元。
支出方增加20,088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1,74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1,04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3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668万元;
农林水支出增加2万元;
其他支出增加1,245万元;
调出资金增加9,177万元;
年终结余减少2,08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153万元,占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349万元,占预算的7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总计4,88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3万元;
支出方总计4,88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49万元,年终结余1,531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63,159万元,占预算的146.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5,489万元,占预算的150.7%。上年结余238,7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6,431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编制社保基金预算时,不包含省级统筹和黄石统筹四项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等相关数据。在编制社保基金决算报表时,需将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等相关数据统一并入决算报表。
社保基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82,509万元,当年支出180,523万元,上年结余55,9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899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7,904万元,当年支出26,858万元,上年结余112,1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3,228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9,357万元,当年支出60,569万元,上年结余-62,4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624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收入49,888万元,当年支出43,396万元,上年结余81,6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8,172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40,447万元,当年支出136,069万元,上年结余53,6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075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入8,953万元,当年支出5,390万元,上年结余-5,6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30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4,101万元,当年支出2,684万元,上年结余3,3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11万元。
与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社保基金当年总收入增加195,634万元,总支出增加152,3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增加43,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1月向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社保基金执行数时,省财政厅暂未向市县下发省级和黄石统筹的四项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等相关数据。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50,868万元,比上年增加219,916万元,增长23.6%。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7,1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3,679万元。
2022年,我市安排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券资金381,212万元,比上年增加255,939万元,增长204.3%。其中:新增政府债券266,357万元(一般债券36,257万元,专项债券230,100万元),再融资债券114,855万元(一般债券68,189万元,专项债券46,666万元)。
2022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90,100万元,占限额的94.7%。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2,12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47,975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1年末,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9,737万元,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97万元,2022年末余额29,47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734万元。
(六)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财税部门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批准的预算,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市政府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全力推进大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全力以赴稳增长,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2022年是新冠疫情爆发的第三年,疫情对经济运行的深远影响持续显现。面对前所未有的艰难处境,财政部门加压奋进、克难攻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调节功能,全力以赴推动经济企稳回升。一是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免税金134,642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74,100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积极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有力抓住中央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和全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等重要政策机遇,统筹政府债券资金266,357万元,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的重要作用。三是大力推进消费扩容提质。为1271户符合政策家庭拨付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4,200万元,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拨付“惠购湖北”电子消费券资金1,541万元,提振市场消费活力。四是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拨付科技创新专项奖补资金4,495万元,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拨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20万元,支持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安排汽车产业发展资金78,178万元,加快推进高端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五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授予额75,447万元,占比82.7%;为34家企业办理“政采贷”融资10,749万元,2022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考核指标在全省排名大幅提升,获评财政部组织的“中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拨付“四补”机制专项资金4,021万元,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千方百计兜底线,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538,190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70.9%,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262,000万元,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坚决扛牢“三保”政治责任。始终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按照国家标准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9%。二是继续推进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967万元,支持完成各类培训9,367人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3,15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466人,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9,007万元,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6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700万元,支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拨付专项资金2,155万元,支持五大产业链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拨付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产粮大县等奖励资金6,889万元,全面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拨付资金6,175万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投入资金12,695万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所,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难题;拨付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经费74,700万元、公用经费8,223万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3,000万元,新建公办学校2所,新增学位6,660个,有效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难题;投入公办高中改扩建资金2,428万元,大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拨付各类困难学生补助1,240万元,助力教育公平发展。五是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发展资金10,198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媒体发展和体育强市建设;投入债券资金5,000万元,支持青铜文化展示中心建设,推进文化与旅游业快速发展。六是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统筹投入债券资金46,800万元,推进人民医院新院区、中医院康复楼、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二医院门诊综合楼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夯实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拨付全市卫生机构人员经费13,200万元、项目经费4,53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7,108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拨付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医护人员补助、隔离点建设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9,090万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七是深入推进共同缔造。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投入财政资金3,200万元,大力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建设。
3.深化改革促发展,推动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一是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动态系统监控等模块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7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相继出台一系列现代化国有公司监管制度与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国有公司市场化进程。三是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体系。推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善政府采购闭环管理。四是推动“无申请兑现”改革扩面增量。新增第二批政策13项,为301家企业兑现资金5,756万元,更多财政惠企利民资金实现“直达快享”。五是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及时拨付直达资金101,783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的政策效应。六是严格政府投资评审。完成105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累计审减38,400万元,审减率达15%,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4.坚守底线防风险,推动财政监督提质增效。一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当作政治任务,建立完善债务预警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年化解隐性债务175,429万元,坚决遏制新增债务,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核实整改问题27条,清退清缴违规资金28万元,出台和修订制度7项;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督”线上日常监督核查,查改问题180条。三是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划转国有资产325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监督,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人大审查监督相关规定,依法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整改审查反馈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督促各部门预决算公开,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形势持续下行、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等多重挑战,全市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打造“五个示范市”为路径,“四化同步”发展为抓手,深入开展“八大行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446,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以下简称“完成”)57.2%,同比增长2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224万元,完成58.2%,同比增长17.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89,545万元,同比增长20.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666万元,完成49.6%。分功能科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71万元,完成42.2%;
公共安全支出15,936万元,完成46.9%;
教育支出74,739万元,完成45.6%;
科学技术支出4,762万元,完成21.7%,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计划在下半年支付;
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5,389万元,完成49.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00万元,完成51.3%;
卫生健康支出21,947万元,完成56.4%;
节能环保支出5,000万元,完成29.0%,主要是部分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根据施工进度拨付;
城乡社区支出44,429万元,完成62.9%;
农林水支出59,021万元,完成64.5%;
交通运输支出10,389万元,完成48.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378万元,完成206.7%,主要是乡镇新增拨付企业奖励资金12127万元,光谷东国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871万元,完成38.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41万元,完成44.7%;
住房保障支出4,530万元,完成33.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5万元,完成8.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暂未下达;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71万元,完成58.2%;
债务付息支出11,628万元,完成67.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44,565万元,完成2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2,348万元,完成19.7%。
政府性基金支出260,276万元,完成41.4%。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566万元,完成23.7%。
政府性基金收支差额较大的主要是:根据总预算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不列入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无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44万元,完成42.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保基金总收入127,161万元,完成41.6%,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844万元,完成51.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087万元,完成26.6%,主要是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财政补贴收入预算安排23,869万元,上半年拨付进度较慢;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550万元,完成41.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538万元,完成63.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185万元,完成25.5%,主要是保费收入集中在10-12月份征收;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91万元,完成21.6%,主要是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中财政补贴收入预算安排3,919万元,上半年暂未拨付;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66万元,完成58.0%。
社保基金总支出146,470万元,完成45.2%,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479万元,完成47.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095万元,完成50.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176万元,完成48.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207万元,完成47.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300万元,完成37.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54万元,完成14.8%,主要是工伤保险基金预计2024年省级将进行统筹,统筹前不允许赤字上划,目前采取以收定支方式运行,上半年有2,567万元应付未付;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89万元,完成40.9%。
(二)财政运行情况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收入实现较高幅度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把“双过半”作为政治任务,全力稳住财力基本盘。今年以来,中央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我市水泥、钢铁、铝型材等重点企业大范围掉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各收入征管部门积极担当作为,强化重点企业税收即时调度,加大历史欠税清理力度,多措并举,深入挖潜增收,新增入库税收约20,000万元,有效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446,887万元,超序时进度7.2个百分点;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224万元,超序时进度8.2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2.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巩固实体经济发展根基。一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为7家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24,798万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为530家企业拨付“无申请兑现”资金1,390万元,更多惠企利民资金实现直达快享;完成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额57,953万元,占比80.0%,新增“政采贷”3,537万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效果加快显现;拨付“四补”机制专项资金530万元,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二是持续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拨付科技创新专项奖补资金1,071万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95万元,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企业扩量提质;积极落实“1+3”人才政策、新科技18条等各项优惠政策,拨付人才奖补资金342万元。三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1,662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2,270万元(一般债券13,770万元,专项债券148,500万元),为我市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生事业发展、稳定全市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四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拨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奖补资金834万元,支持低碳环保产业、绿色矿业发展,推动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拨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41万元、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项目资金658万元,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资金保障;拨付污水处理费4,076万元,保障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运行。
3.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上半年,教育、社保就业、卫生健康等13项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64,060万元,占比72.6%,同比提高13.8个百分点。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拨付衔接资金5,08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资金655万元,帮助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拨付五大产业链发展资金512万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产业化提升县域经济底盘。二是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优化“以奖代补”标准,拨付共同缔造基层治理专项资金820万元,发挥“以奖代补”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三是凝心聚力健康大冶行动。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494万元,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支出需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拨付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505万元、中医院提档升级建设资金2,288万元,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5,138万元,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基础。四是坚持发展优质教育事业。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系统人员工资54,982万元,保障教师队伍稳定;拨付各学校公用经费6,500万元,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拨付各类学生补助799万元,落实扶困助学政策。五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按规定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493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48万元,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51万元、高龄津贴72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93万元,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066万元,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4.坚持把加强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提升财政运行效能。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快直达资金拨付进度,对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直达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上半年,我市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110,348万元,形成支出52,926万元。二是建立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印发《大冶市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预算评审委员会,全面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上半年累计审减无预算新增支出419万元,有效发挥预算评审节支增效的作用。三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评价。筛选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18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资金81,167万元,推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下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根据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强绩效、防风险等重点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1.多措并举抓收入、稳增长。按照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围绕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工作核心,多措并举确保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一是强化督办考核。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下半年收入计划,压实各征收单位主体责任,加大督办和通报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强化日常调度,形成征管合力,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加强收入征管。联合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纳税评估和核查力度,依法打击偷、逃、漏税等违法行为。做好小税种和零星税源征收管理,确保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三是大力向上争取。及时掌握和研究国家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积极主动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大力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减轻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2.精准施策增动能、促发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积极推动经济企稳回升、稳进提质。一是支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通过财政贴息、奖补等多种方式加大科技投入,持续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新兴企业扩量提质,全面提升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完善人才引进奖励制度,强化人才经费支持,加大战略性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二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加大招商引资行动一号工程保障力度,支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电子信息、临空产业六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壮大产业集群。配合开展“亩产税收”清理,完善创税考核机制,提高招商企业投入产出效益。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十条重点产业链做大做优做强。推进政府投资基金组建运行,推动创新创业和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三是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租金减免等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叠加效应,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有序推进融资担保降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工作,构建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3.持之以恒增福祉、惠民生。坚持政策向民生聚焦,财力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聚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筹资制度。二是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投入。统筹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重点保障民生10件实事,加快推进医院、学校、农村公路、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停车场等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加强重大民生政策的统筹,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持续推进全市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等化。
4.全力以赴保重点、强绩效。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在动态变化中统筹好财政预算,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一是加快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低效和无效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面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协调,确保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金额,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保基金缺口。持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按规定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债务化解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做实做优预算绩效管理。深化事前评估和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以绩效管理破题,开创财政管理新局面。四是突出重点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类型分批次兑现措施,加快落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事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教师比较绩效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金清算兑现工作。
5.树牢理念强意识、防风险。推进财政“防风险”监管,持续强化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开展财政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控,落实化债主体责任,细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债务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二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强化库款分析预测,合理测算库款规模,强化调度管理,积极做好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化解资金调度压力。三是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聚焦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直达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在下半年工作中继续发扬“拼抢实”作风,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当好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主力军,加快建成重要节点城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情况说明
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截止7月26日与省财政厅的结算情况,2022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3391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72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973万元。
我市无对下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特此说明。
2022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现就2022年我市政府债务情况说明如下: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508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71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3679万元。截至2022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90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2125元,为限额的92.3%;专项债务余额547975万元,为限额的97.2%。
全年我市收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635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257万元,专项债券2301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
其中新增一般债券用于以下项目:
(1)大冶港湖至鄂州茅圻公路工程6000万;
(2)大冶市金桥学校建设工程3000万;
(3)沿湖路破损路面维修改造工程500万;
(4)雪亮工程建设项目1430万;
(5)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800万;
(6)大冶市第一中学校园改造工程2000万;
(7)大冶市城东北片区经三南路建设工程3487万;
(8)大冶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40万;
(9)2021年城市双修工程500万;
(10)碧桂园、顶坜垴垃圾转运站315万;
(11)大冶市市民文创技能实训基地6300万;
(12)2022年城市双修工程1200万;
(13)青松支路道路建设工程1500万;
(14)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615万;
(15)美丽乡村建设2000万;
(16)大冶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运行项目725万;
(17)大冶市重点山洪沟栖儒港防洪治理工程645万;
(18)人行天桥(阳光新都、雨润)1700万。
其中新增专项债券用于以下项目:
(1)大冶市城发集团智慧交通项目10700万;
(2)大冶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进村入户工程5000万;
(3)大冶市城东新建学校(高中部)建设工程10000万;
(4)黄石临空区经济区工业供水厂及配套设施提档升级项目5000万;
(5)大冶市三里七湖片区整体提升工程25000万;
(6)大冶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5400万;
(7)湖北光谷东国投集团第二幼儿园(伍桥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5000万;
(8)大冶市就业促进中心建设工程8000万;
(9)大冶市2021年老旧小区外改造工程(一标段)6000万;
(10)大冶市2022年老旧小区外改造工程1000万;
(11)大冶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项目4000万;
(12)大冶市乡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4000万;
(13)大冶市灵成产业园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
(14)滨湖三期棚改项目15000万;
(15)黄石临空经济区科创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15000万;
(16)大冶市2021年老旧小区外改造工程(二标段)6600万;
(17)大箕铺镇果蔬冷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
(18)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及院内改造建设项目7800万;
(19)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6000万;
(20)大冶市陈贵镇马鞍山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附属工程8000万;
(21)金山店镇停车场、道路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
(22)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工程3000万;
(23)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25000万;
(24)大冶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项目3000万;
(25)下曹大道及大冶东服务区建设项目18000万;
(26)湖北光谷东国投集团第一幼儿园(城西北幼儿园)建设工程6000万;
(27)大冶市金牛三农服务中心项目1500万;
(28)湖北省大冶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1100万;
(29)大冶市中医医院医技康复楼建设工程5000万;
(30)大冶市青铜文化展示中心5000万;
全年我市收到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1485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8189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6666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全市各部门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据统计,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90.0万元,比预算1445.2万元减少5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共计出国团队0次,出国人次0人。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与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境公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1.0万元,与预算1272.9万元相比减少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0.0万元,较预算0万元增加1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1.0万元,较预算1272.9万元比减少241.9万元;公车购置费用决算数多于预算数190万元的原因,主要是公安局新增公务用车更新处置购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241.9万元的原因,是大冶市预算单位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3、公务接待费169.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9.0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157.7万元比增加11.3万元,增加原因是疫情管控解除导致公务交流少量增加;较预算数172.3万元减少3.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大冶市预算单位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1年末,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9737万元,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3万元,全年补充11497万元,2022年末余额2947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734万元。
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力度,推动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方向迈进。
一、2022年工作总结。
1、2021年度全省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准备材料、梳理数据,并按时提交考核资料,通过市州审核、交叉审核和省级考核综合评定,大冶市获得“优秀”等级,省厅下达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激励性资金167万元,较上年激励性资金102万增加了65万元,提高了63.73%。
2、2022年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实现四个同步,即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全年共编报绩效目标项目817个,金额82466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799个,金额46746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1个,金额52919.72万元;社保基金预算项目7个,金额3021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个,金额2108万元。
3、2022年绩效评价。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22〕6号),计划评价项目494个,金额848357.58万元,占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600万元的107.03%。其中:自评项目478个,金额768389.88万元,占评价总额的90.57%;重点评价项目16个,金额79967.70万元,占评价总额的9.43%。全年完成绩效评价项目536个,金额855268.56万元,分别占计划评价项目494个的108.50%和计划评价金额848357.58万元的100.81%。其中:自评项目520个,金额780993.47万元,分别占评价总项目数和评价总金额的97.01%和91.32%;重点评价项目16个,实际评价金额74275.09万元,分别占评价总项目数和评价总金额的2.99%和8.68%。
4、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22〕6号),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市直单位90家,比上年减少2家。全年完成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单位90家,涉及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金额287067.31万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申报金额193940.73万元。
5、预算绩效管理培训。2022年累计已开展3次培训,累计培训100余人,具体1月4日,开展大冶市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就推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落地进行讲解。
6、实施项目绩效监控。2022年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监控,采取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进行。9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冶财〔2022〕44号),选择44个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就业补助等民生类项目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重点跟踪监控,金额347351.8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金额810372.22万元的42.86%。目前所有项目绩效监控报告均已提交。
7、绩效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绩效目标已随同部门预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涉及单位149家,金额81157.80万元。2021年度绩效评价公开已于9月份布置给各单位,由单位随同部门决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评价结果已于12月份通过市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版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8、重点评价后续工作。第三方机构共完成报告18份,评价报告及原始资料纸质电子档均已定稿提交。后续工作一是评价结果反馈。针对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通知书》进行整改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评价机构对单位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报告书进行审核,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已报送人大、市政府;二是重点评价报告评审。委托专业的未参与评价过程的第三方机构审查评价报告,目前评审工作已完成,正式评分评级报告已提交,评审结果于今日大冶新闻平台及市政府网站公开,后续将根据评分评级结果进行质量评定付费。
9、信息化建设。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完成2023年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单位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严格把关各业务股室的送审项目并及时审核,对绩效目标指标表、事前评估填报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反馈,督促单位立即修改并重新提交。配合省厅完成系统新功能嵌入使用,整理汇总单位意见及相关问题及时反馈工程师,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10、财政再评价工作。1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冶财〔2022〕51号),通过政府采购询价方式,委托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北中天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两家机构对选取的23个项目开展财政再评价,涉及单位自评金额17974.86万元,目前所有报告均已提交。根据财政再评价结果,对绩效自评结果与财政再评价情况差异较大或绩效较差的部门单位,将从严、从紧安排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单位进行绩效问责。
11、制度建设。根据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推进及流程变动等实际情况,修改发布《大冶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操作工作流程》(冶财〔2022〕57号),同时废止冶财〔2019〕64号文。
12、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报道。全年共发布3篇新闻,1篇重点评价结果公示,利用《今日大冶》及市政府网站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通过宣传进一步促进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深化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社会监督。
13、2022年结果应用工作。根据各绩效管理主体单位的自评、重点评价结果,总结各部门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等情况,并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削减冗余且不必要的开支。
二、2023年工作计划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积极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进一步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制度执行,收集各方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强化系列制度执行。二是稳步推进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借助财政部、省厅发布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全面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绩效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将建设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作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的“突破口”,探索构建符合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需要、科学性、实际性、兼容性皆具的预算绩效指标库。三是提升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对标对表省厅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响应、严格执行,及时反馈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促进财政治理数字化转型。四是深入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促进事前绩效评估常态化,不断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等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研究探索将部门整体评价纳入财政重点评价,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实现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机衔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将有价值、可借鉴的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上,将绩效评价反馈于实际工作中,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市财政局重点要集中精力做好七项具体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规模、多批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特别加强单位对事前绩效评估的认识;二是着眼绩效工作创新,以新形式、新活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三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系统完整的绩效指标库;四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绩效目标、事前评估等审核;五是加强第三方机构业务监督,实地深入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提升报告质量;六是加强对市直、乡镇(场、街道)的工作督导和考核,提高市直、乡镇(场、街道)绩效管理意识;七是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向省厅及其他优秀市县交流工作经验、学习其亮点工作举措,补短板、固优势,改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2022年大冶财政总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表.xlsx
附件: 2022年地方政府、还本付息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