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乡镇街 > 陈贵镇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4-06-06    文章来源:陈贵镇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编制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大冶市陈贵镇以下信息

1.陈贵镇党委、政府领导分工、镇人民政府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陈贵镇人民政府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主要包括转发上级单位公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有关解读文件;以本镇名义制定或印发的有关文件等;

3.陈贵镇人民政府工作动态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4.陈贵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5.陈贵镇人民政府部门预决算报告;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2.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3.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4.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5.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

6.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7.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公开形式

陈贵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hbdaye.gov.cn/zfxxgk/dfbmptlj/zxj/cgz/zfxxgkzn_16848/)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对非保密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此外,采用报刊、广播、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陈贵镇人民政府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陈贵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50091840@qq.com;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办理时限

陈贵镇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陈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陈贵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陈贵镇人民政府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陈贵镇人民政府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包括: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陈贵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陈贵镇人民政府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或向陈贵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

4.陈贵镇人民政府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大冶市陈贵镇学府路66号陈贵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8996028

传真号码:0714-8996093

通信地址:陈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124

电子邮箱地址:350091840@qq.com。

、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