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单位拟进入体检人员详见《大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一览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
附件:大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一览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