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乎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按规定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按规定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落实信息发布制度。
6、按规定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全市离休干部、1953 年复员退伍和1-6 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和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
10、负责市医疗保障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 “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街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3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2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3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基金监管股。
2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3321.76万元(2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1.76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150.76万元、项目支出2171万元。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2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1.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2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29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项目经费增加50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8.49万元。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2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76万元、占总支出的34.64%,项目支出2171万元、占总支出的65.36%。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2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29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115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71万元,下降2.1%,主要是公用经费缩减15%;二是项目支出2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万元,增长30.16%,主要是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项目经费增加500万元,53年底前参军复员退伍军人医疗补助增加3万元。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011.1万元,较上年减少21.35万元,下降2.0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99万元,较上年减少12.51万元,下降11.42%。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压减1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1万元,较上年增加9.04万元,增长32.7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3人。
(4)资本性支出6.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1.68%。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0.1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2171万元,较上年增加503万元,增长30.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项目经费增加500万元,53年底前参军复员退伍军人医疗补助增加3万元。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医疗工伤生育工本费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证件的制作等工作。
(2)“以钱养事”人员经费63万元。主要用于18名“以钱养事”人员工资、保险经费。
(3)档案管理经费2万。主要用于档案室建设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类业务档案资料保存维护经费。
(4)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基金2000万元。主要用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门诊、住院医疗救助。
(5)职工医疗保险征缴稽查经费6万。主要用于年度内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扩面征缴、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及缴费情况的稽查。
(6)优先人员医疗保障服务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市政府94次常务会议纪要》所列优先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经费。
(7)53年底前参军复员退伍军人医疗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做好1953年底参军、复员退伍军人医疗保障工作。
(8)村、社区卫生室医疗网络维护费29万。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和网络实时监控专项业务经费。建设覆盖全市所有村卫生室的医保专网交付的VPDN电路使用费。
(9)慢性病鉴定费8万。主要用于定期申报、集中评审和日常监管资料、审核聘请固定的专家、新增慢性病人的鉴定和已享受两年以上慢性病人员的审查复查工作经费。
(1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软件维护费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定点机构技术服务费。
(11)执法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含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企业、个人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03.04万元(2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减少12.41万元,下降10.75%,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缩减15%。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3.24万元、印刷费0.59万元、水电费4.32万、邮电费5.4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62万元、差旅费12.3万元、维修(护)费0.54万元、会议费6.66万元、培训费3.2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不突破上年预算0万元标准。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与上年持平。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0万元。
二是服务类0万元。
三是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0个,项目预算0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