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便利度,努力打造材料最简、程序最优、效率最高的政务服务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冶市区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变更、注销“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其中企业开办实行“1050”标准(1个环节、0.5天内办结、零费用),加快实现企业开办环节线上业务材料“零提交”,对新设立企业免费赠送一套5枚印章。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一表申请”“全程网办”。
二、事项内容
(一)事项构成及申请材料
1.企业开办
(1)事项清单
主题名称 | 事项名称 |
企业开办 | 企业设立登记 |
公章刻制 | |
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 | |
[省集中企保系统]企业参保登记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 |
预约开户 |
(2)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标准简称 | 材料说明 | 减材料情况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表单电子化 | |
2 | 公司章程 | 表单电子化,自动合成 | |
3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免提交,证照库复用 | |
4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表单电子化,自动合成 | |
5 | 住所使用证明 | 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地区为承诺材料 | 承诺材料表单电子化,自动合成 |
6 |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 表单电子化 | |
7 | 单位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 | 表单电子化 | |
8 | 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 表单电子化 |
2.企业变更
(1)事项清单
主题名称 | 事项名称 |
企业变更 | 公司(企业)变更登记 |
涉税办理 | |
[省集中企保系统]单位关键信息变更登记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 |
公章注销、公章刻制(名称变更时) |
(2)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标准简称 | 材料说明 | 减材料情况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表单电子化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表单电子化, 自动合成 |
3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
表单电子化, 自动合成 |
4 | 公司变更事项证明文件 | 表单电子化, 自动合成 | |
5 | 营业执照 | 已领取纸质版的,缴回正副本 | |
6 | 个人所得税清缴证明 |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供查验 | |
7 |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表 | 免提交,数据 共享 | |
8 | 公章注销、刻制申请表 | 表单电子化 |
3.企业注销
(1)事项清单
主题名称 | 事项名称 |
企业注销 | 税务注销(清税申报) |
公司注销登记 | |
[省集中企保系统]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 |
预约销户 | |
公章注销 |
(2)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标准简称 | 材料说明 | 减材料情况 |
1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表单电子化 | |
2 |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 ||
3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
简易注销的提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
4 | 清税证明 | 免提交,数据共享 | |
5 | 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 表单电子化 | |
6 | 公章注销申请表 | 免提交,自动勾选 |
(二)颗粒化表单
表单 名称 | 表单项分类 | 序 号 | 表单项名称(中文) | 表单项分类 | 序号 | 表单项名称(中文) |
企业开 办、 变更、 注销 一件 事申 请表 |
内资公 司设立 /内资公司变 更信息 | 1 | 企业(机构)名称 | 内资公司注销信息 | 1 | 主体名称 |
2 | 企业(机构)类型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法定代表人 | 3 | 注册号 | |||
4 | 登记机关 | 4 | 登记机关 | |||
5 | 经营(业务)范围 | 5 | 适用简易注销情形 | |||
6 | 行业门类 | 6 | 公告申请日期 | |||
7 | 行业代码 | 7 | 公告期自 | |||
8 | 经营(驻在)期限至 | 8 | 公告期至 | |||
9 | 邮政编码 | 9 | 清算组成立日期 | |||
10 | 联系电话 | 10 | 注销原因 | |||
11 | 电子邮箱 | 11 | 清算组住所 | |||
12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 12 | 清算组联系电话 | |||
13 | 住所 | 13 | 清算组成员信息 | |||
14 | 住所产权 | 14 | 公告内容 | |||
15 | 住所所在经济开发区 | 15 | 债权申报联系人 | |||
16 | 住所所在自贸区 | 16 | 联系电话 | |||
17 | 注册资本(金) | 17 | 地址 | |||
18 | 设立方式 | 18 | 清税情况 | |||
19 | 主管部门 | 19 |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 |||
20 | 隶属关系 | 20 | 清税证明文号 | |||
21 | 经营方式 | 21 | 委托代理人信息 | |||
22 | 主要人员信息 | 22 | 社保参保缴费情况 | |||
23 |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 |||||
24 | 许可信息 | |||||
25 | 联络员信息 | |||||
26 | 委托代理人信息 | |||||
27 | 财务负责人信息 | |||||
28 | 社保专管员信息 | |||||
29 | 法人手机号码 |
三、优化举措
(一)实现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原有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基础上建成“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主题式综合服务窗口,线下“一窗通办”。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升级完善“一网通办”平台服务功能,加快由嵌入式向表单式升级改造进程。
(二)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功能,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企业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开户、社保、公积金登记等业务,可按照企业需求分时分次办理。深化预约开户功能,支持有条件的银行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站式同步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后续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建设上线企业变更“一网通办”模块,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信息变更的,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确认变更信息,相关部门即时办理相关事项变更手续。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建立完善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对账机制,深化涉税信息深度共享,逐步实现社保、公积金、预约销户事项同步申请,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内部数据流转,对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同步进行相关登记注销。
(三)大幅压减申请材料。企业开办环节推行线上材料“零提交”。对涉及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方式实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用电子化合成承诺书代替住所证明材料。企业变更环节推行“确认即办理”。相关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后,企业可选择是否自动同步更新涉及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相关信息,企业无需再次申办或提供其他任何材料。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清税证明以数据共享方式实现,试点推行营业执照免予回收改革,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在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狠抓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对接、专项督导等工作协调,强化上下联动、部门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改革落实,巩固改革成果。
附件:1.“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及申请表
2.“企业变更”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及申请表
3.“企业注销”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及申请表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