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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08-18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便利度,努力打造材料最简、程序最优、效率最高的政务服务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冶市区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变更、注销“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其中企业开办实行“1050”标准(1个环节、0.5天内办结、零费用),加快实现企业开办环节线上业务材料“零提交”,对新设立企业免费赠送一套5枚印章。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一表申请”“全程网办”。

二、事项内容

     (一)事项构成及申请材料

  1.企业开办

  (1)事项清单

主题名称

事项名称

企业开办

企业设立登记

公章刻制

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

[省集中企保系统]企业参保登记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预约开户

   (2)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标准简称

材料说明

减材料情况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表单电子化

2

公司章程


表单电子化,自动合成

3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免提交,证照库复用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表单电子化,自动合成

5

住所使用证明

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地区为承诺材料

承诺材料表单电子化,自动合成

6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表单电子化

7

单位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


表单电子化

8

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表单电子化

  2.企业变更

  (1事项清单

主题名称

事项名称



企业变更

公司(企业)变更登记

涉税办理

[省集中企保系统]单位关键信息变更登记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公章注销、公章刻制(名称变更时)

  (2)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标准简称

材料说明

减材料情况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表单电子化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单电子化, 自动合成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表单电子化, 自动合成

4

公司变更事项证明文件


表单电子化,

自动合成

5

营业执照

已领取纸质版的,缴回正副本


6

个人所得税清缴证明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供查验


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表


免提交,数据

共享

8

公章注销、刻制申请表


表单电子化

  3.企业注销

  (1)事项清单

主题名称

事项名称

企业注销

税务注销(清税申报)

公司注销登记

[省集中企保系统]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预约销户

公章注销

  (2)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标准简称

材料说明

减材料情况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表单电子化

2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简易注销的提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

清税证明


免提交,数据共享

5

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表单电子化

6

公章注销申请表


免提交,自动勾选

 (二)颗粒化表单

表单

名称

表单项分类

表单项名称(中文)

表单项分类

表单项名称(中文)

企业 办、

更、

注销

一件

事申

请表

内资公

司设立

/内资公司变

更信息

1

企业(机构)名称

内资公司注销信息

1

主体名称

2

企业(机构)类型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法定代表人

3

注册号

4

登记机关

4

登记机关

5

经营(业务)范围

5

适用简易注销情形

6

行业门类

6

公告申请日期

7

行业代码

7

公告期自

8

经营(驻在)期限至

8

公告期至

9

邮政编码

9

清算组成立日期

10

联系电话

10

注销原因

11

电子邮箱

11

清算组住所

12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12

清算组联系电话

13

住所

13

清算组成员信息

14

住所产权

14

公告内容

15

住所所在经济开发区

15

债权申报联系人

16

住所所在自贸区

16

联系电话

17

注册资本()

17

地址

18

设立方式

18

清税情况

19

主管部门

19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20

隶属关系

20

清税证明文号

21

经营方式

21

委托代理人信息

22

主要人员信息

22

社保参保缴费情况

23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24

许可信息



25

联络员信息



26

委托代理人信息



27

财务负责人信息



28

社保专管员信息



29

法人手机号码



三、优化举措

(一)实现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原有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基础上建成“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主题式综合服务窗口,线下“一窗通办”。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升级完善“一网通办”平台服务功能,加快由嵌入式向表单式升级改造进程。

(二)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功能,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企业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开户、社保、公积金登记等业务,可按照企业需求分时分次办理。深化预约开户功能,支持有条件的银行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站式同步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后续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建设上线企业变更“一网通办”模块,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信息变更的,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确认变更信息,相关部门即时办理相关事项变更手续。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建立完善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对账机制,深化涉税信息深度共享,逐步实现社保、公积金、预约销户事项同步申请,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内部数据流转,对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同步进行相关登记注销。

(三)大幅压减申请材料。企业开办环节推行线上材料“零提交”。对涉及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方式实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用电子化合成承诺书代替住所证明材料。企业变更环节推行“确认即办理”。相关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后,企业可选择是否自动同步更新涉及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相关信息,企业无需再次申办或提供其他任何材料。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清税证明以数据共享方式实现,试点推行营业执照免予回收改革,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在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狠抓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对接、专项督导等工作协调,强化上下联动、部门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事联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改革落实,巩固改革成果。

附件:1.“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及申请表

2.“企业变更”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及申请表

3.“企业注销”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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