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相关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后续问题处理, 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关于移送违法线索的函》和《失联经营主体联合惩戒推送函》格式范本文书,请各单位将检查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推送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实现高效能监管闭环,完成信用风险分类信息归集。
联系人:胡晴 电话:8714721 邮箱:1319550446@qq.com
附件:1 关于移送违法线索的函
2.失联经营主体联合惩戒推送函
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关于移送违法线索的函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于 年 月对我市 开展了“ ”部门联合双随机 抽查,在检查中发现 。上述经营主体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部门执法事权,现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你局。
联系人:***
电话:***
大冶市*****
年 月 日
附件2
失联经营主体联合惩戒推送函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年*月*日至 202*年*月*日,大冶市市***局联合市***局、 ***局,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发现*户经营主体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户经营主体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户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现推送至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企业公示信息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名单如下:
一、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经营主体名单
1.……
二、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名单
1.……
三、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的经营主体名单
1.……
联系人:***
电话:***
大冶市*******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