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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01    文章来源: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与本人I类银行卡前往各营运网点办理。

事项名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设定依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黄住房公积金发【2019】19号

收费标准

零收费

申请条件

1、提取对象: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以不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为限。

办理材料

提取人身份证、各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批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实际支付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凭据(包括发票、收据或分摊协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证明。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网点筹集柜台初审→网点负责人审批→柜台人员办理并打印支取凭证→办理转账付款手续。

办理地点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地址:大冶湖新区园博大道黄石市民之家

团城山营业部地址:团城山杭州东路11号

大冶分中心地址: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

阳新办事处:阳新县市民之家

办理机构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团城山营业部、大冶分中心、阳新办事处

办理时间

黄石市市民之家营业部、大冶分中心: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5点

阳新办事处: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

团城山营业部: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30---6点

联系电话

客服中心热线咨询电话:0714-12329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电话:0714-6280707

团城山营业部电话:0714-6368120

大冶分中心电话:0714-8711612

阳新办事处电话:0714-733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