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对象:
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6日期间申报黄石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及待遇享受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结果查询方式
(一)网络查询。2022年11月28日起,我中心将在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网(http://ybj.huangshi.gov.cn)公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6日期间申报黄石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一周。各申报人员可通过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网进行查询。
(二)窗口查询。2022年11月28日起,申报人员可凭申报回复函和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1、2、3、4、5、6号窗口查询。联系电话:0714-6538763。
(三)各城区慢性病经办机构查询
1、黄石港区申报经办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黄石市二医院门诊挂号室第9号窗口,咨询电话6515233喻静。
2)黄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石大道31号),咨询电话6526395;
3)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花路9号大垅小区26-3号),咨询电话6574000;
4)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路65号),咨询电话6238732;
5)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湖路34号),咨询电话6522606;
6)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磁湖路62号),咨询电话:6289186 。
2、西塞山区申报经办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西塞山区河口镇卫生院 (西塞山区河口镇河口街26号), 咨询电话6496016 陈 丹;
2)西塞山区黄思湾卫生服务中心 (西塞山区黄思湾东屏巷338号),咨询电话 3186425 吴婷 ;
3)西塞山区八泉卫生服务中心 (西塞山区上窑新城A区2号),咨询电话 6222887 涂淑君
4)西塞山区澄月卫生服务中心 (西塞山区沿湖路657副1号)咨询电话6222886 严继红,汤晓琳;
5)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20号)咨询电话 6410700 刘芳
6)西塞山区陈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塞山区花园路28号),咨询电话:3071010 周慧
7)国安医院(湖滨大道738号),咨询电话:6218693/6216376 吴薇,程亚
8)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 (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一楼 ),咨询电话6488589 李、王 ;
9)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 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一楼),咨询电话 6488589 李、王 。
3、下陆区申报经办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黄石市五医院6号楼3楼医保科,咨询电话5327272付颖。
2)黄石有色医院医疗服务部(新下陆街228号有色医院大门旁医疗服务部一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14-5399996 占礼志。
3)黄石市五医院孔雀苑康养中心(新下陆大道北村一路28号孔雀苑小区内康养中心一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14-5315050陈红 。
4)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下陆街24号东钢路口原八医院四楼基本医疗科),咨询电话0714-5379825 陈一凡。
5)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下陆街178号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专家诊室),咨询电话 0714-6380002柯贤艳。
6)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西路1号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公共卫生科)咨询电话0714-6355745李方砚。
7)下陆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团城山杭州西路182号下陆区政务服务中心第20、21、22窗口),咨询电话0714-6577517官金莉。
4、开发区·铁山区申报经办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黄石市四医院结算中心4号窗口,咨询电话5416876刘三拥、乐华宇。
2)鹿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医保办,咨询电话:3268019陆宝玉。
3)汪仁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一楼医保办,咨询电话:8660957吕伟胜。
4)太子中心卫生院门诊一楼收费室,咨询电话:13971767227黄水梅。
5)阳新县大王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13545555696刘洪。
6)大冶市四棵卫生院 , 咨询电话8639905周玮。
7)黄石市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大道189号-磁湖高新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保窗口,咨询电话:07146392281;徐四栾。
二、待遇享受流程
(一)办理程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满后,于2022年12月2日后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本人申报时选择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评审通过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湖北省医疗机构门诊通用病历作为患者的慢性病专用病历,在慢性病门诊病历中标识并加盖医疗机构(医保办)公章。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的慢性病门诊病历到选定的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
(二)相关政策。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其费用补助标准在主病种的基础上,另增加附属病种补助限额50%的费用。同一名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病种总数不得超过3种。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在慢性病病种补助限额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除乙类药品先行自付10%及丙类药品和项目以外,其他个人自付1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40%不等。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黄医保发〔2022〕19 号)执行。参保单位和个人医疗保险欠费期间,不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
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具体医药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不能联网结算的,须在异地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自费用发生起一年内就近到市民之家综合窗口或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报受理,再按规定进行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申请手工零星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用药处方或检查结果复印件,若发票和用药清单无法辨认、用药和检查与其慢性病病种不相符合以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费用。
三、通过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公示
2022年11月28日起,我中心将在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网(http://ybj.huangshi.gov.cn)公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6日期间申报黄石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一周。
对公示情况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门诊统筹科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6538763.
附件: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2022.11.3-2022.11.16期间申报)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