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个人)
一、受理条件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大冶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冶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及贴息标准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2.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
3. 营业执照副本。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东楚融通微信小程序
线下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大冶农商行、邮政银行、湖北银行、中国银行)、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股
咨询电话:0714-8762215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小微企业)
一、受理条件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及贴息标准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5.职工花名册;
6.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8.企业财务报表;
四、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线下申请: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乡镇支行网点)、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股
咨询电话:0714-876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