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 2000 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申请材料
1.企业奖补花名册;
2.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二区3楼3042
咨询电话:0714-8724593
附件1: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企业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五证合一证号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申请企业承诺 | 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 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申领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经审核,该企业 年 月至 月吸纳的就业人员中有 人符合享受奖补,同意拨付岗位奖补资金 元(具体明细附后)。
盖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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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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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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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冶市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年月至年月)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合计(元)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