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
就业见习基地
二、受理条件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给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考核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其他青年不提供)
7、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
8、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与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与1000元/人的奖补,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与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86号)有关规定。
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综合窗口、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股
咨询电话:0714-876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