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高校录取的本科应届女大学新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且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予以资助:
1.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女生;
2.烈士、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女生;
3.残疾人困难家庭女生;
4.单亲困难家庭女生;
5.孤儿女生;
6.因受灾,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困难家庭女生等。
二、佐证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系统录取截图)、困难情况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
三、注意事项
如有享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的,不能重复申报。申报表格(纸质盖章)和相关佐证材料请于7月25日前报送至陈贵镇妇联办公室。
附件: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022 年“金凤工程”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