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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冶市生育保险报销“一事联办”》解读

发表日期:2022-04-19    文章来源: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文字解读】《大冶市生育保险报销“一事联办”》解读

一、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报销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大冶市

三、服务对象

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的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四、联办事项

产前检查医疗费用、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生育住院(含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

五、申请条件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1、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2、符合国家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保人员;

3、一个孕期的产前检查费用。

(二)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用

1、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2、符合国家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保人员;

3、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手术。

(三)生育住院(含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1、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2、符合国家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保人员;

3、因妊娠并发症、分娩(含产道分娩和剖腹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

(四)生育津贴待遇

1、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符合国家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保人员;

3、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计划生育休假期间和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审批决定机构

  大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七、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

来源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受理时提交材料

产前

检查

医疗

费用

1

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

在职男职工(配偶无业)的提供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人未能提供结婚登记信息的,与民政部门联系,查询相关信息。

2、配偶是否未就业无法确定的,与人社部门联系,查询相关信息。

3、申请人未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与卫健部门联系,查询相关信息。

4、申请人未能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资料的,由就医医疗机构提供。

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用

1

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请人

提交

在职男职工(配偶无业)的提供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

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

提交


生育住院(含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1

参保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

在职男职工(配偶无业)的提供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

出院小结(记录)

申请人提交


生育津贴待遇

1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申请人

提交

在职男职工(配偶无业)的提供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

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

申请人

提交


八、办理说明

1、备案登记。生育医疗机构专办窗口告知“一事联办”全部事宜,对我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该院门诊产检、计划生育手术、分娩住院、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时,与市医保局经办窗口工作人员对接,通过QQ群上传备案登记表,即时进行系统备案。

2、产检、计划生育门诊、生育住院费用报销。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定点医院因门诊产检、计划生育手术、分娩住院、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经办窗口直接报销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员填写申报表。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定点医院因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住院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后,同时填写《大冶市职工生育津贴“一事联办”申报表》,交由定点医院医保办。

定点医院上传资料。定点医院医保办将《大冶市职工生育津贴“一事联办”申报表、出院记录等资料扫描上传至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

医保局及时拨付。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审核、拨付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4-8725809、0714-8717336

投诉电话:0714-8769847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结算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生育津贴)

十三、办理地点

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一事联办”医保结算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相关文件:大冶市生育保险报销“一事联办”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