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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

发表日期:2022-09-21    文章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  言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上海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2019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要求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19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生活垃圾分类通则;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6.宣传教育;7.考核评价与监督处理。

本导则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本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政编码:430071;联系人:谢锋;电话:027-68873487;邮箱:408077749@qq.com),具体技术内容请咨询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云林街69号;邮政编码:430015;电话:027-85792786;传真:027-85761220;邮箱:39005764@qq.com)。

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