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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发表日期:2022-08-23    文章来源:黄石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公民对下列事项需要代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十)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少数民族、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十一)因教育、移民、药品、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十二)属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十三)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案件;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