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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7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2024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电话:0714-3188076)。

一、总体情况

根据往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了《大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2680条。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社会公共事业、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同时,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信息、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3件,办理答复16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25件、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采用集中培训和线上指导等方式,开展业务交流,2024年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增强公开意识,全市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年印发了《大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创设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场景化服务专区,集成整合各类信息和服务资源。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让特殊群体享受更周全、更贴心的政府网站浏览体验。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变更、关停等程序,累计开设、备案新媒体账号7个、关停新媒体账号3个。

(五)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季度测评,结合评估反馈问题,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到位。已举办一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培训人数50余人。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市新增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性文件76件,本年度处理决定共计314157条,其中行政许可38517条、行政处罚259743条、行政强制1589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5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743

行政强制

158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56.31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大冶市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3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60件,其他组织机构申请3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0

0

0

3

0

0

1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7

0

0

3

0

0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0

0

0

0

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0

0

0

0

0

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57

0

0

3

0

0

1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大冶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共28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如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11

4

5

25

0

0

0

0

0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问题:202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图文、视频、专家解读占比低,解读的实际效果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有些成熟的经验做法尚未形成工作制度。

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围绕提升政策解读的效果,研究制定我市政策解读实施细则,探索利用更加通俗易懂、平民化的语言开展政策解读,让企业、群众真正“看得懂”“能明白”“易操作”,扩大政策的受众面;三是注重加强工作中的“传帮带”,强化培训交流力度,提升全市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和依法依规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全市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2024年市政府承办人大建议86件,政协提案96件,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和见面率达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涵盖基层政务公开重点事项领域及三大重点领域信息,设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群众关切的重点栏目公开。其中定期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公开信息,教育领域栏目下公开对2024年招生计划、招生结果、教育统计数据等全面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栏目下公开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卫生事件处理情况等。下一步将进一步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压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