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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7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要求,现发布《大冶市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往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了《大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2024年开设专题专栏6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办理回复、按时送达等重点环节。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办理答复3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梳理出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6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单位概况、领导简介、组织机构等信息。加大“大冶发布”微信公众号建设力度,扩大信息发布渠道。

(五)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季度检查,结合评估反馈问题,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到位。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0件,其他组织机构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大冶市政府办公室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共7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如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问题:202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督促力度仍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栏目内容更新保障机制仍待进一步优化。

2025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督促政务公开相关单位深入学习理解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频次,主动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及时更新、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有效指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二是保障运维安全,优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协同管理机制。协调指导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及各主办单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结果导向,建立完善协同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细落实每日巡网读网机制,加强对转载稿件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