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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708室,邮编:435100,电话:0714-876009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主动公开、按申请公开”等精细化制定并完善《大冶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救灾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务公开程序,按照“经办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审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审批制度执行,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做到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日常信息维护,及时更新领导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等,今年来公开政务信息涵盖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应急预警及应对等内容,做到全面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安排,加强网站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对栏目更新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未发生重大舆情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接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2、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丰富。

2025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环节着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无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大冶市政协提案交办事项1件,提案办理情况已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突出安全生产、救灾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领域,进行精准有效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