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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06    文章来源: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在大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答复申请人。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围绕退役军人关心的重点领域,如安置就业、优待抚恤、权益保障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有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通过文字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读性。同时,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为退役军人和社会公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准确,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未能充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对政策的背景、目标和意义等方面的阐述不够清晰。三是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强,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畅通,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和反馈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退役军人身份特殊,其服役期间工作大多涉及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根据中信联复退组电〔2007〕4号(绝密件)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部省联网及数据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办发〔2017〕28号)有关内容,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再次重申优抚对象数据信息保密的重要性,考虑到我们单位涉密的文件信息较多,有些无法公开,如抚恤专项资金发放等,我们做到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具体人员、内容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