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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大冶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1号,电话:0714-8710148,邮 编:43510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大冶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327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70条;通过“大冶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93条;此外,通过上级各类媒体发布信息6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已按时办结回复3件,无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数。依申请公开信息中均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党组工作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公开责任、保密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抓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按政务公开内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政务公开稿件质量和时效,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信息安全和政务公开两不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利用“大冶普法”公众号平台,推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设专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让群众通过手机轻松接收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管理,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决定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及时纠正完善网站各栏目存在问题和缺失内容,加强重点栏目内容更新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较以往有所进步,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偶尔存在公布信息滞后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下年度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各责任股室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大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能力,协调督促各股室落实好政务工作,发挥组织保障功能,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共计1件,无主办件。内容涉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办理情况已在“建议提案”栏目公开。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