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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大冶市守信激励对象清单(2024版)》和《大冶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版)》的通知等专项规划,聚焦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及时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政策文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9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收费及备案等资料查询,我局对申请进行了认真研究,均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回复。没有2023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定,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且加强平台账号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创新解读方式,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便于公众及时获取重点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从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平台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履职情况及落实情况,有效掌握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情况,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相关股室强化落实,做好发改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许可3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81.7917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79174

注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4年“现行有效件数”要与2023年“现行有效件数”+2024年“本年制发件数”-2024年“本年废止件数”保持一致。表格不能留空,如没有对应数字,应填“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9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意:“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要与上年度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保持一致;表格不能留空,如没有对应数字,应填“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依申请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为1。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注意:表格不能留空,如没有对应数字,应填“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发改局以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优化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强,“怕公开、选择性公开”的思想仍然存在,且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不断提高等问题。

2025年将继续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公开制度,以公开透明的理念引领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大冶市人民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件,所牵头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且均与委员和代表面商,听取委员和代表意见并汇报了当前提案、建议工作办理进展情况,并已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对接办理情况,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此外,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