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4 > 市直部门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市水利工作和百姓关切问题,认真落实政府信息服务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更新上传,助力大冶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全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年围绕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对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有效发挥水利信息的服务作用,全年共向社会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6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安排专人专门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局属各科室(单位)为责任主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修订完善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规范,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规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及时公布办公地址、各股室办公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被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共公开行政许可67件,行政处罚决定0件;行政强制处理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599.1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存在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被动公开、应公开不公开的行为仍然存在;政策法规类信息主动公开较少的问题。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准确将相关工作分解到各股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及时更新相关文件、政策等内容;同时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力度,先后公开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政策法规类信息。

(二)2024年存在问题及改进举措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流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不熟练,在信息收集整理、分类公开以及回应公众咨询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

改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实操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及时、全面更新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回复率100%,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