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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汇总2024年度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大冶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20条,其中政策类15条(含规范性文件7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4条、机构简介1条、财政资金类5条、政府采购类21条、政府领导1条、规划信息4条、统计信息1条、许可/服务12条、处罚/强制8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公益事业建设类12条(含社会保障3条、安全生产6条、城市综合执法3条)、公共资源配置类27条(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2条、农村危房改造9条、保障性住房16条)、招考录用类13条、重大项目建设类16条(含施工图审查11条、质量安全监督3条、竣工验收备案2条)、惠企惠民政策类6条、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其它主动公开内容57条(含建议提案办理14条、回应关切5条、决策预公开14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政务督查4条、审计报告2条、政府会议2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住建局共新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条,配合市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主要涉及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物业服务、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其中有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非我局职责的情况,已和申请人致电沟通,建议申请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的情况,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本年度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共8件,2件已由申请人自行撤销,结果纠正3件,3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安排抓人负责,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和政策等。按照信息公开“三审”要求,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性。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立足单位实际,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积极做好栏目调整,确保板块功能清晰有序,提高网站整体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0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0

0

0

0

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76

0

0

0

0

0

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2

3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重视度有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政策解读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信息不够简明,且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局办公室和各股室单位之间的沟通,落实工作目标,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做到信息公开内容清晰规范易懂、政策文件解读配套,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度大冶市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度大冶市住建局共收到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6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更新、物业管理、古村落保护、建筑施工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交办率100%,满意率100%。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类16条(含施工图审查11条、质量安全监督3条、竣工验收备案2条),公益事业建设类12条(含社会保障3条、安全生产6条、城市综合执法3条),公共资源配置类27条(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2条、农村危房改造9条、保障性住房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