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茗山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茗山乡人民政府(电话0714-8490002)。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许可服务、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依申请公开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茗山乡人民政府政府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办事公开透明、效率稳步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黄石市、大冶市政府相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在大冶市政府官网就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信息等情况进行了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接到群众、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任何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茗山乡人民政府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有了新的进展,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重点不突出等。结合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全乡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