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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乡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21    文章来源:灵乡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精神,根据大冶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灵乡大道特1号,邮编:435121,电话:0714-847242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持续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台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着力推进基层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条(其中包括政策4条、领导及工作机构简介3条、规划及统计信息2条、权责清单1条、财政决算6条、政府采购1条、公益事业建设11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确需保留事项1条、重大项目建设1条、行政事业收费1条、招考录用信息2条、其他主动公开项目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指定人员定期查阅接收信息申请,确保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3年,我镇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上报和平台维护,坚持执行编辑、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更新进行服务办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做到定期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条例》和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等工作机制。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举一反三,进而实现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形式的进一步深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市考核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如存在公开信息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将认真研学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优化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年度我镇2023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灵乡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协委员提案1条,均已办结。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度我镇相关信息均按照国家、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发布。

(四)2022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公开各类工作信息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