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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23    文章来源: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黄石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信息公开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提高发改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大冶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聚焦重大项目、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及时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政策文件。

(二)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展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通过大冶市政府网等各种渠道公开公示广泛收集市民意见。

(三)推动公众关切信息公开。为满足广大市民个性化的诉求,积极参与“市长信箱”“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网上访谈”等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2023年度本部门依申请受理公开政策文件类21条,部门事项类21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统计信息14条,重大项目22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其他类信息28条,累计信息共计122条

(五)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定,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且加强平台账号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创新解读方式,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便于公众及时获取重点领域信息。

(七)常态长效落实监督保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履职情况落实情况,有效掌握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情况,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相关股室强化落实,做好发改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解读方式,积极回应关切,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依申请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为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把握更加精准,但部分板块更新不够及时,整合信息资源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发改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率、完整率持续深化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聚焦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大冶市人民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8其中牵头办理的重点建议1号关于扶持、盘活湖北瑞晟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74号关于加大支持大冶一中临空分校建设力度的建议,牵头办理的重点提案为36号“关于加大充电桩的建设的提案”我局牵头承办的所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且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和书面答复。截至目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政务信息移交其他部门单位公布,在此不再赘述。

 此外,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