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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22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大冶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1号,电话0714-8710148,邮 编435100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大冶市司法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334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1条;通过“大冶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135条;此外,通过上级各类媒体发布信息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按时办结回复1件,无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数。依申请公开信息中均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同司法行政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加强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印发《大冶市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相关信息均由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公示,各项环节均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文件,严守保密原则,确保公开保密两不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新增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栏目,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保证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定期更新,及时发布法律援助、律师律所、法律服务站所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股室提交的公开信息工作进行抽查,强化常态化监管,对于上级检查和自查出的固定表述出现错误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和整改落实到位。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审核不够严格出现表述错误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工作,加大各股室人员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为公众提供真实、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