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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21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黄石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按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程序。2023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严格把关转载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日读网制度,狠抓网站安全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从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平台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对照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等考核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并按季度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无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优化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不断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文件解读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内容更加完善;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共收到政协提案(协办件)1件,办理过程和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