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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21    文章来源: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大冶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特向社会公布大冶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相关数据存在疑问,请与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0714—8726078;邮编:435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大冶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全面深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了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信息等信息47条,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大冶市乡村振兴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及时、合法。2023年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大冶市乡村振兴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系统梳理与脱贫攻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2023年没有以市乡村振兴局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大冶市统一部署,进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适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公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加强内容发布的审核,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定期督促各科室进行信息收集、整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2023年我局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结合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存在相关栏目不及时更新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充实。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表达准确,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2023年我局协办人大、政协提案5件,办理过程和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