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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17    文章来源:大冶市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分析,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着力推行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及时发布,强化网站发布内容的监管,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统计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50条,内容涉及机构简介、统计信息、统计相关政策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发布时,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地反映市统计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明确组织领导对政务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围绕重点领域、基础信息、统计解读、决策和执行。在基层政务栏目开设了统计领域子栏目,公开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方法制度等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省、黄石统计局门户网站以及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统计信息,确保统计信息公开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市优化办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整改相关栏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大冶市统计局未发布新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大冶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大冶市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单位涉及的数据范围较广,更新较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统计数据信息情况更新速度未做到步伐一致;二是我局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太熟练,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未理解到位,导致信息公开滞后,且未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改进情况:相关业务人员积极熟悉相关业务,每季度能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及时更新和整改相关栏目。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发布的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相关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与群众利益相关、关注程度高的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数据完成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年度统计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到提案建议0条。不存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需要公开的情况。

大冶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