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黄石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公开,通过大冶政府网和云上大冶发布政务动态、政务公开等内容,利用“信用湖北”、“黄石市政务服务平台”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信息进行公开。截至2023年底,政务公开信息196条。依申请公开收件2件,办结2件。建议提案办理5条,回应关切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其中邮箱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都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程序规范,格式统一,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局法规股牵头,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为责任主体,共同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新增发布后台。新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后台,将政务公开信息编辑上传及审核发布纳入统一的后台管理。二是规范栏目设置。按照规定增设相关重点领域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完整。三是做好日常维护。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情况,持续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做好整改落实。针对政务公开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条进行整改落实。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强化人员的公开意识,保障年度公开工作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相应的信息公开栏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42件,行政处罚决定92件;无行政强制处理决定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5.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其他组织机构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本项公开内容。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针对政务公开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落实和优化改进。尽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一是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大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无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牵头承办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和见面率达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规范性文件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核、清理并公示;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渠道、公开责任和公开对象;编制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对全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聚焦惠民惠农政策、财政资金、涉农补贴、安全生产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领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对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信息进行公开和更新。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