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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01-30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黄石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积极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日常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依托在大数据股,由大数据股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在新闻宣传方面,在大冶市政府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湖北日报、黄石日报、今日大冶、云上大冶APP等渠道发布单位新闻稿件122篇,其中国家级报道2篇、省级报道28篇、黄石市级报道30篇、大冶市级报道6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优化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为了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将实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宣传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动态发布,制定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工作总结,日常工作动态,及时主动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办理政协提案3件,办理过程和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