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9 > 市直部门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0-03-30    文章来源: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一、总体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积极拓展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电子屏等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3条,其中:政务信用平台公示61条,报刊、广播、电视、电子屏等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862条。

一是坚持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加大交通动态、通知公告、线路审核、燃油补贴、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要求。

二是坚持重要政策同步解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通过调查征集、专题访谈等方式,抓住交通重要政策和重要行业法规出台的契机,多层次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篇。

三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针对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公交线路布局、重大交通建设计划、ETC推广应用、电子运输证等相关政策及热点问题,及时在媒体发布相关信息。针对公众出行服务开展调查征集8次,信访部门全年共收到咨询投诉信件23起,全部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6

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9

0

8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0

-67

1201

行政强制

160

-128

8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98.3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至今我局未建立网站平台,

一些信息不能通过平台发布共享。

2、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只有少量传至司法机关平台。

3、工程招投标信息未能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与人民群众对

交通信息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