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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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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事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了《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我市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大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目的意义
防灾减灾救灾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科学编制《规划》,对深入推进新时代防灾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推动我市防灾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在起草我市《规划》过程中,既按照国家《规划》框架结构和具体要求,又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细化。本规划由我市防灾减灾的现状与形势、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市自然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洪涝、干旱、雨雪冰冻等均有不同程度发生,给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努力提高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湖北省、黄石市及大冶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发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依法履职,统筹规划。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到“十四五”末,具备较强的有效应对全灾种安全威胁的能力,防灾减灾水平明显提升。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体制,人民对安全环境的满意度和对安全需要的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防灾减灾机制体制;二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是推进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充实防灾减灾救灾力量;五是夯实防灾减灾保障基石。
(四)重点工程
一是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工程;二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程;三是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四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改扩建建设工程;五是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六是南部重点山区森林防灭火防控体系项目建设工程;七是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八是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九是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程;十是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十一是防震减灾科普展示馆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收到预期效果,要求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整合力量、落实措施,协同推进灾害防治任务。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与任务,研究制定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本规划与各涉灾专项规划的衔接,强化对规划实施的协调、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任务。市有关部门要推动本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落地,围绕破解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部门指导《规划》实施部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实现经费多元化保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和部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分析,强化工作督查和动态考核。2023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2025年完成《规划》总结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乡镇(街道)、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的重要依据。
四、《规划》的术语释义
“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事业单位、进家庭。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城市中人口聚集地附近,以应对地震灾害为主,兼顾其他灾害事故,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用于接纳受灾居民紧急疏散、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及生活,确保避难居民安全,避免灾后次生灾害危害,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