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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5-07-01
标  题: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发表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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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法定代表人申请注销该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冶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决定对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原核发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医务室

地址: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肖鑫

登记号:PDY08040H42028112D4001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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