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分  类: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4-04-19
标  题: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日期:2024-04-19

  • ×

    分享是一种态度

    0

因工作需要,市中医医院2024年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招聘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4月19日);

2.报名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规定的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

3.按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报名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

4.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专科起点本科”、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

5.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00至5月10日17:30(工作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内及周边高等院校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登记有意向参加招聘的学生有关信息,收取简历及有关材料。其他有意应聘者可本人到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行政楼408室报名,投递相关资料。

(2)网络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2227325445@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2024年应届生需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如执业证、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规培生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等复印件;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中医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电话、QQ等方式告知应聘者招聘考试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未收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应聘者所应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试卷主要内容为卫生综合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水平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发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参加笔试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中医医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资料。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中医医院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面试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评定

1.笔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岗位服从调配。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试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适应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及备案

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中医医院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备案制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招聘的人员中报到时具有高级职称的试用期1个月;报到时具有中级职称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时可直接聘为专业技术十级;报到时具有初级职称的试用期6个月,其中报到时取得初级职称满三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时可直接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转正定级可直接聘为专业技术八级,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转正定级可直接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

3.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相关待遇按医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1)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和高层次人才补贴60—80万元;每月发放5000元博士津贴;科研启动资金30万元起;提供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等。

(2)“四证合一”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20万元,连续发放三年1200元/月研究生津贴。

(3)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

(4)医技专业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连续发放三年1200元/月研究生津贴。

(5)已取得规培证的本科生:给予安家费12万元。

(6)学科带头人待遇提交院党委一事一议。

四、其他

(一)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将通过短信、电话、QQ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大冶市中医医院所有。

咨询电话: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0714-8720843。

附件:

1.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