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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3-01-11
标  题:大冶市2022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考察...
文  号: 主 题 词:

大冶市2022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发表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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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冶市2022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考察、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大冶市2022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察

(1)此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

(3)考察的主要内容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或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

(4)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5)单位出具证明资料应包括以下资料:

1.所在街道出具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公章);

2.所在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有关遵守纪律、法规方面的材料。

(6)考察对象本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个人自传(三年思想小结);

2.再次核查考察对象《报名登记表》各级各类荣誉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7:00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次体检费用为每人400元(不含复检费用),请考生自备现金,现场交给医院财务人员。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提前2-3天清淡饮食,戒酒,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体检时须着宽松、轻便服装(女生避免穿丝袜),不穿带金属扣内衣,不佩戴首饰。其中,在生理期内女性考生须提前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4)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