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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发表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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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七里界路2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负责人:戴云,大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714-8762281
窗口办理地点: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窗口联系方式:0714-8767570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政工股)。联系电话:0714-8761019。综合协调局系统党务、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督查考评、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局系统的干部劳资人事、技术职称申报和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指导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党群工作。
(二)计财审计股。联系电话:0714-3819599。综合协调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督办局系统履行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的职责。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714-3818960。综合协调农业农村改革与政策研究、农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战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四)科教信息股。联系电话:0714-3818968。综合协调科教兴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农民教育、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
(五)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联系电话:0714-3819810。综合协调农村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14-3819608。综合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制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体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发展,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承担农业招商工作。
(七)农田建设管理股(项目建设股)。联系电话:0714-8718819。综合协调农业项目建设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各类项目的规划编制、申报、指导实施与检查验收;负责对项目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八)农技农机股。联系电话:0714-3819516。综合协调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机化)工作;负责起草种植业、农机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种植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担耕地质量保护和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有关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牵头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九)畜牧水产股。联系电话:0714-8762281。综合协调畜牧业、渔业工作;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畜禽种业、渔业等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渔业生产;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类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监督管理渔政渔港。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股(能源股)。联系电话:0714-3817205。综合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农业环保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环境调查监测,对农业环境进行监控,开展治理试验示范。
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能:
(一)统等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配合开展农业统计有关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
(九)指导农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 与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所监管产品的抽样、速检快检(指简单的定性检测)、后处理和执法监管工作。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验检测工作。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戴云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倪彩勇 负责农业农村改革与政策研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财务审计、项目建设、农村宅基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政策)、计财审计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三农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清明 主持水产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长江禁捕、畜牧水产业、农业面源污染、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农业综合执法、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法规)、畜牧水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胡娟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工青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综治信访、文书、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目标考核、乡村产业发展、产业扶贫、科教信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统计、设施农业用地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办公室(政工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教信息股。
党组成员 毛志炎 主持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务、招商引资、三场企业等方面工作,分管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乡村产业发展股(招商)、农技农机股(农机)、农科所、原种场。
副局长 李军霞 负责农业绿色发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抗灾救灾、农村能源、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河湖长制、林长制等方面工作,分管农技农机股(农技)、农安能源股、种植业服务中心、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蔬菜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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