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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的公示(第九批)

发表日期:2024-12-09    文章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第九批共计1件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整改措施及要求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

SD2HS202312160003

大冶市早在十年前对五小企业整顿关停,但李德贤村周边山上小型选矿厂至今存在。该厂依山而建,多年生产积压的尾沙堆积如山,该厂现将山坡的山洪泄道开挖后堆积尾沙。该堆积处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近20米,污水渗入地下水源。同时,现尾沙堆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任何安全措施,来春若有山洪,隐患无穷(附联名签名及视频、图片资料)。

1.市生态环境分局一是对丽翔加工厂露天堆放尾砂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二是责令该企业立即清理物料堆场临时堆放尾砂。

2.市资规局对丽翔加工厂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3.金湖街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各类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31日

金湖街道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资规局
市应急管理局

1.市生态环境分局已对丽翔加工厂露天堆放尾砂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该企业立行立改,已将露天堆放尾砂全部清运完毕,同时对边坡进行了复绿。

2.市资规局已对丽翔加工厂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金湖街道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企业已立行立改到位。

3.金湖街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2月15日,联系电话:0714-8715306。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